怎样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

施恩不图报就可以了,别的都是多余的。

追根到底,人们是怕亏本,喜欢不让自己亏本的人,讨厌让自己亏本的人。就是这么简单。

施恩为图报,那么人家就不敢受,因为受了你一百,总有一天要还101。

有的人说“不需要你还101,只要你记得欠我的情,我肯定不会让你还到100,肯定在100以下”,称这个为施恩不图报,但这是假的,因为这个实际上不对称。

因为某甲向某乙请求100的时候,某乙其实是有选择权的。某乙是在衡量清楚之后、在自己方便且能接受的前提下选择了给甲100。而乙向甲要求归还的时候,按照一般的社交礼仪,只要乙的要求没有超过100,甲就额外多出了一项强制性的义务——甲不能拒绝

甲不能要求延期,不能要求更换请求种类,甲唯一的保护,顶多只是原则上不能超过100的原上限。实际上的情况更糟糕,很多文化都主张“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就算淡定一点的,也会认为至少要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算利息。

这样一来,被算为“施恩不图报”的“0收益救济”,事实上是有收益的——你收获了那项“不可拒绝的义务”——你将一份“闲置的100”,变成了“在黄金时刻有高可得性的、带活期利息的100”。

你其实赚了,看到没有?

如果你放弃掉“我帮了你,那么有一天我要向你要求同等回报你不得拒绝”,改成“我帮了你,那么有一天我要向你要求同等回报时你可以自由决定押后”,你就能摆脱前面的魔咒,在毫无实际亏损的情况下成为一个更受欢迎的人。

因为这样对方给你的才在本质意义上是你当初给对方的对等物—— 一次对方有请求而自己确实觉得方便才给的帮助。

注意,到这个点上,你与对方的交往是完全中性的,假如对方真实的守约,理论上你事实上没有吃亏——当然实际上有损失,也就是对方如果推迟n次才履约,那么你会损失n-1次询问成本。

要回归中性,只需要你们俩把这份互助协议里补充上“如果甲方决定推迟回报,则至少要支付本次询问成本”,那就完全扯平了。

到这里,你仍然会比遵从“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不会提出超额要求”原则者受欢迎。因为向你请求帮助,不会欠下更大的人情债。你是一个“人情债中性体”,而不是一个“施恩不图报者”,而是一个“施恩不亏本也不占便宜者”。

看清楚没有?

到这根线上,你的受欢迎程度已经赢过了“以施恩不图报名义暗赚必然性者”。

毫不夸张的说,一个绝对清醒而严格的、忠实的执行“中性原则”的人,已经赢过了九成九的人了——这只需要你实实在在的允许别人在你要求收取回报时可以自由推迟(尽管理论上推迟会造成额外的代价,但问一声的时间成本不过十几秒钟,其实基本可以忽略)。

摸摸你的心,你能不能做到人家向你求助时,你量力而为,而之后你向人家求助时,人家也有机会量力而为,而且真真实实的意识到即使被推迟,你也还没有吃亏?

要知道,在严格的契约意义上,只要对方最后一次还了,你就真的没有吃亏。

你做不做得到?做得到,你就会受欢迎——超过九成九的人。

但是记住,骑在这根中性线的围墙上,你仍然不是一个“施恩不图报的人”。你要再往前迈,哪怕再往前迈一步,你才真正算是“施恩多少算是不图报”的领域。

什么叫做真正的“施恩不图报”?

满足下面任意条件之一:

1)一开始就没有记下对方的名字,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追讨的凭证和线索。

2)一开始就没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没有给对方留下任何有效的义务。

3)忘记了自己曾经帮过别人什么,根本想不起来。

养成这个习惯,你必受欢迎,胜过99.99%的人,此即所谓万人迷。

剩下的问题是——万人迷真的是好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