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书法家眼里对日本的“書道”是怎样的评价?

这是一个复杂的艺术理论问题——到底什么是书法?

但这个问题,其实又非常简单——书法的作品,是字体

中国书法,学的是“体”。

常常一临就是几百字的碑帖,并且所谓的“学会”,是指能用这种字体去写一切汉字,去完成一切必要的文字创作。

所谓成名成家,是指可以自创字体或者变体,在同一字体——或至少一个字体系统下——留下足够多的作品,以至于后人可以系统参考,学会和创设自己的字体。

字体,才是书法的真正作品本体

各种碑帖、匾额、扇面、条幅、小品……只是这个真正的本体的投射物和承载物、而非书法的目的。这也是为什么一说要学颜体,就要把颜真卿所有的作品都集中起来参考的原因。

具体来说,在中国如果一个人一辈子专善写一个“龙”字,写得石破天惊,ta只能算“艺术家”,却并不能算书法家。但同样的行为,在日本可以被称为“书道”。

你甚至会发现,日本人的书道作品大多数都是这类灵感一来抓着笔刷几个字的小东西。

它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文字画”。它几乎不能被用来书写长篇歌赋,不能作为伟大的文学创作的足够相称的躯体。

中国的要求是什么呢?

是类似苏轼用苏字写苏词,颜真卿用颜体写颜书,毛润之用毛笔写毛诗。

是要你为人、文、书一体,三花聚顶。

这意味着中国书法家的书法,根本就不是为什么奇趣小品准备的,而是为了作为自己一生的为人行诸于文时要用的载体而准备的。

所以单练几个狂字,写个标新立异惊世骇俗的“作品”,毫无意义。

你的字要拿来写你一切的信,作你一切的文,在你练习、研究的时候,不过是习作、修炼。

在你行文作赋的时候,则是纯出自然。

你就是在用自己最习惯、最不假思索的笔法把你自己最直接、最有冲动的思考和感触诉诸笔端罢了。

然后这些便条、书信、奏折、诗稿,由被你精神之美折服的后人尊为一种楷模,一种范式。

你是以意立言的同时,以书立法了。

所以中国的这门技艺,谓之书法。

后人学你的字,不是为了学如何写得好看,而是想要通过你这个字体、去从一笔一画之间去继承你的灵魂和义理。

在中国,书法根本不是一种“视觉刺激艺术”。

而是一种祭拜。

一种儒教的“宗教礼仪”。

这很遗憾,不是走“禅书”路线、“视觉系”路线的人有资格觊觎的境界。

后者妄称为“道”,其实不过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自娱和自大。

你想谈“书法”,你先写首“大江东去”“快雪时晴”“只争朝夕”来看看。

你要在思想上、人格上、文学上征服人类,然后你的字就会自动成为书法。

能做到前两条,文字上必有自己的风格和体系。

你自称“得道”,其实没有意义。

当然,这不妨碍你继续进行“文字画”创作并为此感到欣喜——作为一种绘画艺术,它不失为一种有趣的尝试。

但是不建议将这种个人感动称为“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