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行为不尊重别人,但是自已却难以意识到的?
当你在心里说——“我这样对ta已经够尊重的了”的时候,你并不算尊重。
以后记住这一点。
尊重人的人,永远不会觉得自己已经“够尊重”了。
因为在事实上,根本不存在“够尊重”这个状态。
我们一切未受抱怨的、自以为足够的尊重,都是依赖对方的不计较,从来没有任何例外。
从来——是的,【从来】——都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真的够尊重了”。
只要对方觉得不够尊重,就是不够尊重。你可以说“很抱歉,我没更多能力满足你对尊重的要求”,但你不能用“我觉得我挺尊重的”、或者“我的朋友都觉得我对你已经够尊重了”来否决对方的判定。
因为是否够尊重,永远也不可能按照发起者的标准来计算,也不可能按照所谓的“大众标准”——更不用说“朋党标准”来计算。
否则岂不是只要一群黑帮肯积极彼此点赞ta们就可以“完全尊重”的把你的铺子烧掉?
“我要表达尊重的对象告诉我不够尊重,ta永远是对的,我必须道歉。”——为了让对方确切的得到尊重,宁可接受这种“极端不公平”的安排,才成其为为真正意义上的、有真实重量的尊重。
你可以不这么做,因为爱永远不能作为一种对人的义务,而必须是一种绝对的自由、自愿的选择。
但你不要想去挑战这个定义。
因为它不容挑战。
做不到这条,即使在极好的情况下,至多也不过能勉强算是“礼貌”罢了。
“礼貌周全”,对于真正的明白人而言,顶多给你个及格分,出于乐观期望和对无知者的怜悯,勉强不取消你的接触资格罢了。
对这些人来说,身边什么时候缺过“礼貌周全”的人?
把这一篇背下来,它足以改变你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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