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经典的法律漏洞?

给一个思考题你们来考虑考虑。

假设,某人真的有某种特异功能——或者ta掌握了某种人类没有掌握的,连想象都还没有想象的科技。

这种人类所未知的优势能让他只要在心里持续默想一串特定的数字,然后朝目标凝视五秒,目标就会死。

然后ta杀了一个人。

时间、地点、动机俱全怎么看都是ta。甚至都拍到了ta在停车场里对受害人凝视5秒受害人当即倒地的录像。

于是检察官对ta发起了公诉。

结果这位淡定自若的在法庭里也瞪死几个ta觉得不顺眼的陪审团成员。

问题是,没有任何人知道ta是怎么做到的。没有任何已知的物理、化学、生物、电磁……技术能检测到ta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没有任何一种办法能说得通ta杀人的机制,就是没有。这事就像当年的费马大定律一样,费马是知道了,但是他不说,人类就得再折腾一两百年才能知道。

真 · 认知鸿沟。

而且很显然,这位也拒绝自证其罪

ta也大大方方接受检方的邀请去实验室做测试,测试结果当然都是“失败”的——ta智商完全正常,一点不想作死。

于是,这一切也可以被解释为一种“惊人的巧合”。

那么,这位要怎么判?

这位能放出去吗?

如果你抓住ta不放,甚至想要扯个理由处决ta以绝后患,你能有什么理由?凭什么?

请不要用什么“栽赃诬陷”、“监禁事故”这类手段来作弊,我问的是,在完全的、积极的遵循法律的前提下,甚至允许你修订法律的前提下,你要怎么靠法律解决这个问题?

这样的人,真的是无论人类如何发展,都绝不会出现的吗?

这时候,要怎么办?


其实,这个问题的主题,是法律是否应该承认“巫术杀人”概念。上面的这个设定,其实真正在描述的,就是一种本质的巫术——一种机制不明的、无法以科学方法确切认定为事实的“准事实”。

在非洲和南美洲,人们确实普遍相信巫术的存在。你个人是否认同不是问题,关键是人家自己确实认同。

这带来了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当一个非洲部落居民确信某人对ta下了诅咒,ta唯一的自救方式是杀死对方。那么在此信念之下,ta杀死了对方,这是否应该被视为一种正当防卫行为?

要注意,此时该部落国家的大部分国民都确实相信存在这种巫术。

这种现象的一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就是“白化病谋杀”问题。

这个问题绝不是什么架空幻想,而是现在正在实际发生的问题

看看这个联合国大会文件,体会一下:

联合会大会:白化病谋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