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力不足”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归因,正确吗?

谢邀。

这个归因是正确的。这是个万能归因法,当然一定是对的。


我要天上星,你能摘给我,我们之间自然没有矛盾了。

我又要月亮,你也能弄到给我,我们也没有矛盾了。

我若要太阳呢、我若要银河呢……

如果你能有这样的能力,我们将可以永远没有矛盾可言。

很可惜,人没有无限的达成他人愿望的能力。


那么反过来呢?我是不是可以不要呢?

我如果有能力不要你帮我摘星,我们就没有矛盾。

我如果有能力自己打赢战斗,那么你即使叛逃,我们也没有矛盾。

我如果有无限的财富,那么你即使偷我抢我,我们也没有矛盾。

我如果对一切人无任何所需,那么任何人不满足我任何所需都不会构成我与任何人的矛盾。

可惜,人没有无欲无求的能力。


那么,如果我能原谅呢?

我需要,你却不能给我,我体谅,我原谅,那么也就不会有矛盾了吧。不是吗?

你是我的父母,我需要温饱的生活,你不能给我,我原谅。

你是我的朋友,我需要理解,你不能给我,我原谅。

你是我的教师,我需要答案,你不能给我,我原谅。

那我呢?在我原谅你的事情上,你是不是都原谅我呢?

我原谅你,你却不原谅我,我能原谅你的不原谅吗?

如果我不原谅你的不原谅,你还能原谅我对不原谅的不原谅吗?

可惜,人类也缺少原谅的能力。


我们没有不需求的能力、没有满足需求的能力、也没有原谅的能力。

一切人类矛盾的根源都是来自这三个能力的不足。

所以你没有说错。

是尼采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