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关注一个知乎大神,看他的各种问题回答,今天突然发现对他很有好感怎么办?

这里嘲讽你的人很多,但是这事本来是不该受到嘲讽和调侃的。

觉得对方才华出众,忍不住爱慕,这是人之常情。想要奋身一跃、勇敢追求,尤其是对方没有什么不接受这样做的禁令、也没有什么已知的道德上的违碍可言,那么这是无可厚非的事。

是不是一定会有好结果?这没人能保证。

那些自认为自己的选择足够靠谱、肯定会有好结果所以嘲笑你“不现实”的人,ta们自己也不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谁说得准ta们自己就不是高估了自己而已呢?

回头ta们自己感情失败,而你的尝试却成功了的概率并非不存在——甚至都不算小。

但是——这里要讲“但是”了——我看到你的忐忑不安里面有一份自觉的卑微。

也就是你觉得自己条件有限,远远的“配不上”“大神”。

这个卑微会是个很大的问题。

尊重、尊敬,是一切良性关系的绝对基础,但是偏偏卑微+崇拜这个组合并不是尊重和尊敬。

一个自觉卑微的人向另一方表达战战兢兢的崇拜,这并不是一种“加强版的尊敬”,而是一种既不属于尊重、又不属于尊敬的东西——偶像崇拜。

它听起来似乎比尊重和尊敬更礼貌和谦恭,品尝起来更是比它们更加甜美,所以“粉丝追求”对“明星”真的是有很大的吸引力的。

所以这事真正的危险,不在于它不容易成功,反而是它太容易成功。

它甚至也并不真正的危险在“偶像”“养后宫”——说句坦白的话,这种“后宫”所在多有,你们光听说那些闹得不可开交的案例,却没听说那些稳定存在的案例的原因,主要是后者既然稳定,已经是产生了自我稳定的内在礼仪、达成了谅解和接受,于是也没什么新闻可以供大众幸灾乐祸了。历史上这样的案例并不罕见——更别提古代普遍的一夫多妻制,显然并非全是悲剧收场。

真正的危险在于,偶像崇拜对于被崇拜者也极其危险,会让对方不自觉的丧失绝对必要的谦卑。

你的卑微,对对方是一种隐秘而致命的毒药。

它很可能确实可以满足你的欲望、甚至也可以满足对方的欲望,但却可能毁灭了对方的前途,毁灭掉你原本看重的那些宝贵的东西。

而且这事有这样一种诡异的逻辑——如果你这卑微的追求非常顺利的成功了,反而预示着最坏的未来——因为那意味着对方还没有这种足够深刻的警觉。

反而是你这卑微的请求被对方礼貌的拒绝了,你“失败”了,才是对你们双方更好的结果。

爱这种东西,只可顺取,不可逆求。

顺取而不可得,并非一种损失,那意味着你的命运有其他的安排。

你可以自我发展和成长,无限的继续顺求——这里并不意味着是对这同一个无限重试。

逆求而竟然得之,往往先胜而后败。以至于“胜”的那一小段的甜蜜远远的不能覆盖自己亲手毁灭自己所爱的人的痛悔和内疚、以及被自己所“爱”的对方“辜负”所带来的伤害和愤恨。这份除非天可怜见、几乎无可避免的双向愧悔、愤恨的混合物,很大概率会毁灭一切再试一次的心力,它事实上会是对本来可以无限重试、直到真正取得的机会的浪费和糟蹋。

换句话来说,你如果只是有欲,而且觉得爱什么的无所谓,及时满足比较重要。那么你大可以去试,一试而再试。

ta若扛不住你这销魂蚀骨的诱惑,那么该着ta为自己的傲慢和自我崇拜受这一劫,ta是活该,你也是活该。

ta如果福至心灵,提前就知道这事绝不可行,那么你会屡战屡败,乃至于由崇拜转向愤恨——因为这在你看来是对你完全不屑一顾,连一丝一毫也不假辞色,堪称残忍无情到没有人性。

但其实,忍受你的憎恨和误解,让你得到一个“这条路走不通”的现实体验,这才是对你真正的仁慈。


现在问题来了——那么难道不可以爱慕、追求自己觉得自己远远不足的人了吗?

难道爱因斯坦只能留给居里夫人了吗?

当然不是。

你只是要明白——你的能力、资源、地位远远不如对方,并不是你应该卑微的理由。

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面前,无论前者如何无能、愚蠢和罪孽深重,若是后者有爱的自觉,前者就无卑微可言,若是前者相信后者有爱的自觉,前者也不必有卑微的自觉。

这不是指这个人如何高尚,而是这是真正的爱自然内嵌的基本逻辑——ta很自然的会发现能力不足和有罪并不是不可以爱的缺陷。

因为人人都能力不足、人人都有罪。若是只能爱能力足、洁白无瑕的人,那么爱只不过是毫无意义的虚言。

相反,如果对方的所谓渊博的知识、深刻的洞察、高贵的人品,竟然不会导致对方自己看到自己也是千疮百孔的罪人、自己也需要爱、而且不配得到爱这种最基本的事实,那么坦率地讲——对方不但不值得你崇拜,反而值得你可怜。

那满腹的诗书,只不过是为了自欺欺人、掩饰自己对自己的可怕鄙视的谎言而已。ta要骗的人太聪明,所以谎言也得编得更复杂罢了。

这谎言有多复杂和高级、里面掺入了多少材料和术语,ta就有多软弱愚蠢

当个人打算去另一个人,ta作准备给予的东西本身,就足以让ta在任何所谓“伟大”的人面前昂首挺胸的站立,而没有任何卑微可言。

任何人敢在ta的面前自称伟大,嘲笑和亵渎ta所准备给予的这哪怕额度只有一分钱的爱,这人都是不自知的可怜虫。

所以爱是没有卑微这个概念可言的——它的真正问题是是否尽了力——在合理性上尽力、在自制力上尽力、在真实性上尽力、在谦卑上尽力。

比如——即使你再不甘愿,对方如果说了不,那么就要把自己的全部心力放在自我克制、不强求上。

这时候不强求就是爱。这个你准备好了吗?

问题并不在于你是否条件很差,“配不上”对方。

而在于,你打算给予的、追求的,是吗?

如果是,那么就要看ta配不配得上你、有没有这个福分和资格受的起你的垂爱。

尽管,这并不意味着终成眷属——也可能是温和的拒绝也说不定。

但,从这个点走出去的每一种结果都会是好的。


PS:

上面这一点如果你看懂了话,你会很容易看到一个必然推论——

一个根本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大神”的人,若是有爱的自觉,ta就和任何一个“大神”一样好。

ta不必在任何一个“大神”面前卑微。更不必说你也不必因为你选了ta而在任何“大神”面前觉得卑微。

有爱的人可以无视出身,平视王侯——因为ta自己就是一个王。

而且,坦率地说——下面这句话你要仔细听好——

这样的人,在自觉卑微的人之中的比例,反而要比自觉“大神”的人中高得多。

而且ta们比“大神”更好——因为他们很可能已经在你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