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观念不同还能在一起吗?
这不是性观念问题。
这是一个“如何处理自己得不到满足的需求”的原则问题。其实这是本来会自然而然的发生,只是会像种子发芽一样有一个过程。人能做的最有效的事,一是自己促使种子发芽,二是不要妨碍嫩芽生长。
性感的本质是战胜死亡的安全感,是一种英气。
举手投足间展现出的泰然自若、安之若素、有条不紊,凝结成的那种志在必得、无可阻挡的自信,才是性感的根源。
而这个“你应该满足我”、“你看我很痛苦”的姿态却是一个完全相反的、极其令人失望的信号。前者会让人忍不住要跟ta发生点什么。任何关系都好,只要自己在对方心里不是什么也不是,都是一种极大的喜悦和安慰。后者却让人感到“这人自己的需求要靠抱怨别人、要求别人来完成”。谁生活这么轻松,乃至于还需要再多点负担?想想都觉得沉重和压抑。
发生一次,本来在生长的芽就要折断一次。要等从断口上再生出新枝来就要等下个春天。
何况一轮又一轮的折断呢?
肯定有人要争辩“人之常情”。
第一,对方的性又不是一种公民奖,只要是个人就会发一份。人家是准备发给蝙蝠侠和007的,你证明“我也是路人甲”有何意义?
第二,刚刚说了这是做人太软弱的问题,第一念头不是改过自新,而是试图“免罪”、“无咎”,继续把脚下的坑往下挖,你说你为什么求不得?
谁要跟你争?好,你是对的,奖你一台盾构机。祝你早日挖穿地球。
至于矜持的一方,遇见矿工,不要纠结,及早弃坑。地球直径12000多公里。
本博客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0 1.0 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