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神学研究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目前没有太大的意义。

以前的神学一代一代的可以分,是因为有一个“主进程”可言。基本上所谓的“当代的神学研究”,就是“下一次大公会议的议程”的预备。

而今天的信仰也罢、信仰的实践也罢,客观来说定义权已经很大程度上从教会手里流散了。

以前的神学研究有一种“集体主攻”的方向,有提供和设定议程的教会作为先导,有大公会议等等决议机制作为天然的节拍器,同时也有大量传承明确、可以指名道姓说出师徒关系的传递关系,因此呈现出相当鲜明的类似一个大史诗中的不同的章节的感觉,因此有比较分明的“一代接一代”的概念。

但是现代神学研究可以说完全是以另一种形态在进行。

很多是为了回应更小体量的教牧团体的需要——譬如南美教会、非洲教会和韩国教会、香港教会分别关心的都是完全不同的问题。

甚至,这一关注领域的差异可以小到相距一百公里的教会甲和教会乙,就分别因为一个是面向城市高知、一个是面向乡村居民而截然不同。它们之间的差异大到坐到一起不知道如何开口,两边说话的话语体系都完全不一样——连会都不见得开得起来。

而神学研究本身也大规模的模糊化了。

首先就极大的和社会性的宗教研究混淆了。有时候研究者自己也未必真的分得清自己到底是在回答的这个问题,到底是神学的、还是宗教的、还是社会学的、还是人类学的,甚至或者干脆是考古学的。

“圣经考古”,到底是一种历史研究还是一种宗教学研究?还是一种神学研究?

第二,研究者的身份传承模糊化了。

现在研究神学的人,完全不见得是师从另一位神学研究者。ta们完全可能是因为个人的某种渴求而运用了自己的学术能力在进行自己根本不关心具体分类的研究,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无心插柳的)具有了某种神学的性质。

由一天修道院也没有进过的退休医生、甚至在任的物理学家提出的跨宗派甚至跨宗教的神学理论,是否还算是神学研究?

典型的,“上帝不掷骰子”,算不算一种神学结论?

因此,给现代神学研究划代也罢,确定一个主要议题列表也罢,逻辑上已经欠缺意义了。

但你要记住——这不是什么人安排的,这本身就是上帝的意志。

如果你相信上帝的存在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