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公司为防泄密监控员工手机,短信文件照片微信都被获取。该公司行为是否违法?
只要知情同意,并且没有相抵触的法律条款限制,坦白说没有违法问题。
主要是你自己要点击不同意并且拒绝公司附加在这个上面的所有服务和利益。
其实安装什么软件的时候都一样,厂商一样是以ta们提供的服务为由要求获取你的这样那样的信息,游戏公司拿游戏的机会交换和公司拿工资和就业岗位要挟交换,在这一点上没有本质的区别。
在什么地方有本质区别呢?
在于公司往往还额外知道你姓什名谁,身份证几号,家住何处,紧急联系人是谁以及上班时间会出现在哪里。
同时掌握你的喜好细节和你的身份信息,这就有点危险了。
这就要研究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细节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_中国人大网个人信息的关键词——
第四条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违法点在于:
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这玩意后面有大量的约束,自己去查阅个人信息保护法。
简单总结一下——
1)公司要收集你的个人信息,它依法要给你完整的关于将如何存储、传输、使用你的信息的声明。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记录下你要求而公司拒绝的过程。
2)记录下公司确实获取了你的个人信息数据的证据。
3)记录下公司不当存储(例如你作为无关人士可以获得这些数据”的证据。
然后你就可以告它啦。
我说句实话,除了有特殊身份的央企国企——例如军工企业之类,一般的企业搞这套属于脑子不清醒。
明白点的企业问明白了律师都会清楚——采集员工个人信息越少越好,否则随时随地可以招致无穷尽的麻烦。
一个表单泄露,理论上就有几百个官司可能打过来。输掉一个就是输掉全部,赔都可以赔到破产。
尤其是内部员工有多得多的机会实实在在抓到你不当使用、不当保管、不当传输。
一个官司打下来,ta说不定可以退休了,你闹不好要倒闭。
这种消息再捅给新闻界,在现在的社会局面下,很容易成为“隐私要案”,一不小心还要上热榜。
简而言之,一个企业冒冒失失去伸手拿这种烫手山芋,其实是舍己为人,给了有心的员工大赚一笔的机会。
而且以这种企业的管理水平,一方面根本不能借助这手段防止泄密,
另一方面,这些信息往往自己根本处理不了,只是白白的拿着,纯惹一身麻烦。
莫名其妙档案室失火了,全因为某员工一不小心收了张裸照绝不能让人看到,冤不冤?
“为什么要杀我?”
“因为那封邮件在你的邮箱里”“哪封?我这二十几万封,我真不知道是哪封”。
老兄,你不知道是哪封,我也睡不着啊,难道等到你找到是哪封我再来毁灭证据?难道我特别告诉你是哪封,你帮我单独删?
火烧红莲寺。
其实你把这篇东西发给老板看看,他要还是要搞这个,你早点辞职吧。
不是因为ta要搜集信息,而是因为ta脑子不清楚,没有前途。
本博客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0 1.0 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