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没有资格替先辈原谅日本?

一件事里里外外反反复复的说了无数遍了,原谅不等于宽恕,原谅也不包含免除应有的赔偿责任。

免除赔偿是宽恕的内容,不是原谅的内容。

原谅的意思是——当你承担了赔偿责任,履行了你道歉的相关承诺,并且明确声明了道歉,那么彼此的关系可以正常继续。

中日讨论过赔偿问题,是因为种种历史原因——这主要和台湾中华民国政府急于争取日本的国际承认以及中国政府自己的价值观有关——我们自己免除了,日本也经过了战犯审判,这一条算达成了。

日本在战后通过和平宪法废除了自身的战争权,这算是道歉之上的相关承诺,第二条也达成了。

日本的正式道歉这件事,是一笔糊涂账,就算它已经达成了。

而中国也和日本于1972年恢复了正常外交关系。

看清楚,整个中国原谅日本的三要件,在1972年已经全部满足,所以在法理上、伦理上根本不存在“代先辈原谅”这个议题。

但是——这里要注意这个但是——但是,原谅的有效性是和忏悔的有效性并存的。

忏悔失效,则原谅同时一并失效。

你杀了人,你承认杀人,你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承诺从此放下屠刀,那么你可以以曾经杀人之身获得受害人的原谅甚至饶恕,得以存活和共处。

如果你不论什么时候回头否认你的杀人罪、重新伸手去拿屠刀,那么你【以此为条件】获得的原谅就自然同时失效。

这不是一个可以靠“虚晃一枪”蒙混过关的安排,也没有任何不公平、“太苛刻”可言。

现代的中国人没有要不要替先辈原谅日本的问题,但有一个要不要容忍日本收回认罪书的问题。

日本收回认罪立场、推翻宽恕条件,是现在在发生的事,是现代的日本政府和现代的中国人民之间的事。

你如果个人的觉得这可以接受,这没问题,但是你只能代表十四亿分之一,只有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代表大会才有资格和权柄对这个正在发生中的背叛做出决断。

再说一遍,这不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要让那些不学无术或者干脆是恶意混淆的人牵着走。

日本推翻被原谅的前提条件,就是自行将已经获得的原谅作废,一切后果,都只能由日本自行承担。

这份原谅是现代日本国家主权得到维持的法理基础,一旦日本自行放弃这份原谅,日本作为国家存在的资格就要open to discussion。

日本右翼是在拿日本民族的历史延续玩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