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重复告诉我一句话「你已经十八岁,我的义务已完成,我没必要再为你做什么」请问你怎么看?

这说的是“没有义务做”,不是在说“不会再做”。

意思是再做就不算是义务范围之内理所当然了的,不是欠你的、该你的了。

欠你、该你的已经给足了,做到了。

你再开口要什么,可以开口再要,

但是若要不到,你不能再怨了。

如果要到了,你要说谢谢了。

而且要记账,至少做出要还的准备了。

不必惊慌,他多半是怕你断不了奶。真完全不管,一般的父母其实想做都不见得能做到。

其实十八以后建立独立的财务意识是很重要的人生关口。

一个没有自负盈亏的意识,并且把父母当成提款机、社保账户来看的人,往往对风险没有足够的敬畏,因而也不会真正的学会严谨和努力。

其实努力的主要动力就是怕捅娄子。而怕捅娄子的主要原因就是全得自己买单而自己又穷。怕着怕着,问题就问全了、问到点子上了,工作就做细致了,说话办事就靠谱了,别人也就信赖了。

人的地位感也就来了,别人的尊重也就来了。

也就性感起来了——因为这就是可以托付、值得争取的人了。

独立负责的人跟不能独立负责的人的气味是不同的。说得不好听点——在江湖上后者根本就不算是个人,只是父母的一块息肉。

这不是坏事,是好事,你是会害怕,会恐慌,但忍住了这个害怕和惊慌,不但不咒骂,而是能对之前十八年的照顾表示感谢的话,

你已经是一条及格的好汉,你的人生立刻就开了个好头。

啥好头?

记住下面这些话——

不要养成用“现场跟人争论该与不该”来解决问题的习惯。

现场跟人争论该与不该,基本上总是荒谬的。

该与不该是立法问题。

现场即丛林,实力决定立法权。对方实力占优,没有开放立法讨论的打算,而是打算用实力执行自己的法。

你要谈该与不该,去找拥有更高一级裁决权的人谈——比如去跟出警的民警谈、去跟主管谈、去跟法官谈,不要跟对方谈。

你在丛林里发现一匹马追着你咬,你要跟它谈“你应该吃草”,“你应该温顺”,你属于没活醒。

这跟你爹的十八不养论有什么关系?

你不服,去跟律师、检察官、法官讨论应该不应该,不要跟你爹谈。

你在他面前,你希望他接着供应你,你要去做会导致他乐于继续供应你的事

跟他争论“该不该”,绝对不属于这种事。

马咬你,你要么跑,要么躲,要么抓把草塞它嘴,要么抓根棍打,都可以,就是不要跟它争。

你爹要十八不养,你跟他争“不该”,只会让他更笃定——这种自私白眼狼养来吃人吗?

你跟他说感谢十八年照顾,以后你养我都算我借的,比怒斥哀怨强一亿亿亿倍——因为后者是负值,前者好歹是正值。

现场即丛林,丛林只认行动有效的好汉,不认“律师”。

搞不清这点,活该单身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