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网上只要一提到“纳税人”这个词,一群人就开始上窜下跳地攻击你?

先看一个东西,然后再谈。

税收改革

实际上,“纳税人享有额外的政治影响力”这个伦理有一个关键的前提——那就是地方政府收入与地方税收直接关联。

这一点对美国是有效的。

美国的警察、教师、消防乃至地方政府的收入和当地的土地税、房产税有直接关联。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会自然分化出泾渭分明的街区划分——

一个地区房价高、房产税就会对应的高、预算充足就能保证充分的警力、教育、消防等公共资源,从而形成正向循环。

一旦房价低,地方税收少,预算匮乏,那么警察就少甚至干脆没有,教育就虚应故事……百病齐至,形成负向循环,帮会横行,化身治安地狱,铸成贫民窟。

基于这样一个财政机制,就会自然而然的产生“手握税源的地方大户不可避免的在地方享有政治特权”的伦理。

如果这些纳税人能交多少税,直接会影响警察、城管、城建、教师……直到政府机关的收入和福利,它很自然的会成为被保护和优待的对象。

这类“地方大型民企形成利益团体,官商勾结,一手遮天,欺行霸市”的现象,从根上讲,恰恰正是一种美国式的“纳税人权利”的真实体现。

这也是为什么上面这个税制改革对于中国最近十年的社会稳定至关重要的原因。

这不仅仅是一个“减少企业费用负担”和“精简机构”的问题,而事实上是一个国家性质问题、一个政体问题。

而既然这种改革已经悄无声息的以近乎百折不挠的决心完成了,本题实际上也就有了一个官方答案。

那就是中国并不认可纳税人拥有政治特权。

纳税人权利当然是有的,但那是对纳税义务的知情权,纳税相关信息的隐私权这类和纳税直接相关的事务性权利,而不是类似美国那样能让检察官和警察局长迎来送往、呼喝地方官如使仆役的政治特权。

这个回答可不是用什么文本或者宣传说出来的,

而是用调整87万个编制,将整整一个系统的部门机构合并裁撤的行动表达出来的。

这是不接受反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