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儿想跟我断绝关系,还说非常恨我,我该怎么办?

生活中常会遇到这类“我觉得我一点错也没有,但是别人却要因为这个惩罚我”的纠结情况。

而我为什么觉得“我一点错也没有”呢?

因为我可以在对方给我定罪的整个论述里找到破绽、找到不成立的地方——既然你的判决书都写得有问题、判决逻辑都有问题,那我当然就是冤枉的了,不是吗?

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几乎人人都会的脱罪技巧,以至于要一个人自己能心悦诚服的接受任何一个判决,有如登天之难,非得要高度专业的裁判水平、文学家、雄辩家一样的表达能力。

光这还未必够,还几乎总是必须邀集千夫所指级别的舆论规模来震慑,才有可能让一个精通这技巧的人些微老实点,勉强不敢则声而已。

就这,也不是人服了,而是看到声势浩大的舆论,出于畏惧千夫所指的社会压力,怕了而已。

正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所以次次“评评理”都要搞到全村人端着午饭来围观。每次“讲道理”,都演变为拉人头比音量。

这个技巧由父母用在子女身上尤其有效。

一来,子女前十几年连话都讲不太清楚,要能滴水不漏的写一份父母抵赖不掉的判决书几乎是生理性的不可能的。二来,子女势单力孤,而父母往往至少还有个老伴打辅助。如此劣势的局面,父母要祭起这个“判决书写得有漏洞”的金钟罩来,怎么会不次次得手呢?

而子女看了十几年的《金牌律师》,又怎么会不对这种超级实用的“辩护技巧”耳熟能详、又妒又羡?于是子女又怎么会不学起这门家传绝学,行走江湖呢?

其实我们身边这种“判决书用错了标点符号所以我没罪”的事情多不胜数。用上这个技巧,人确实可以摆脱大部分自己想要摆脱的罪名,但是滥用这种技巧不用说是明显有毒的——这几乎会抹去你一切有所成就的可能性,如果子女又沾染了这个习惯,视其为天经地义,那么连子女的前途也会岌岌可危。

有人指出问题,并不会因为这人自己的论证有问题就肯定意味着所指出的问题不存在,这其实也是“独立思考”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