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有没有可能建立社会主义政权?

建议你们先查一下以下词条——

国家社会主义

民族社会主义

基督教社会主义

伊斯兰社会主义

儒家社会主义

社会民主主义

查完了,再来往下看。

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

其实这个答案比较简单——以全民最大幸福为最高追求的就是社会主义政权。

社会主义的本质,其实是人本主义

这个确切一点讲,就是是把人本身作为手段,还是把人作为目的。

什么叫把人作为手段?

比如一个国家的根本目的是资本最大化,那么在这个目的之下,如果有必要保持一部分比较贫穷以便保持低端工作对ta们的吸引力,那么就要选择保持一部分人比较贫穷。

如果对人做某种处理有利于实现某种“更高的诉求”,那么就足以成为如此处理人的充分理由。

这就是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而社会主义则不这么看待这个问题。

社会主义的标准看法是——首先看集体生存。为了集体生存这个及格线,那么什么必要的事情都不得不干干。这个没得选——生存权是第一人权。

但是如果没有生存危机,那么一切的改进都必须以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福利的改进为绝对标准。

注意,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里面就不会再有部分成员在部分议题上吃亏、被动、不得不做出牺牲。

区别并不在于这里。

真正的区别,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不会认为这就是你活该倒霉。

更确切地说——注意、这里是真正的关键——这意味着社会的全体成员有必要将因为你的牺牲而创造的更大的利益优先用来补偿你的损失,然后再在全体成员之间分配这个额外的纯利润。

而非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则认为这个只是你自己竞争力不强、或者命不好、或者因为任何原因没能力避免这种命运的结果,其他人虽然因此获得更大利益,但完全不欠你任何义务

社会的其他成员既没有绝对的义务向你分配ta们所获得的利润,也因而没有义务一定要选择避免你受害的发展方案。

你有本事逼得ta们不得不给你一些利润分配——不管你是凭自己掌握的关键节点卡脖子办到的也罢、是靠武装闹事的威胁换取的妥协也罢——这算你的本事,但是别人没有任何天然的义务要主动的去考虑你的损失。

只要认同这个额外的义务,你就属于社会主义。你是因为宗教的规定认同,那么你就是宗教社会主义;你是因为民族血统觉得大家都是一个大家庭而认同,你就是民族社会主义;你是因为认为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在世界争霸中争取最后的胜利,那么你就是国家社会主义。

等等等等。

你是把这个阶段看作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经之路,那么你是共产主义的社会主义。

换句话来说,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大联盟里,共产主义的社会主义只是最强壮的老大哥,但却并非是大老爷。

之所以一提社会主义就认为是共产主义阵营、无神论,其实是一种历史造成的刻板印象,并非学术上的严格定义。

社会主义真正的本质,是认为社会再分配是“全员一体”理念里天然内嵌的义务,而并非仅仅为了维持社会稳定而不得不忍受的妥协。

无论你因为任何原因——包括根据你主张的某条古兰经的圣训——认定这是正确的,你就是一个社会主义者。

如果一个社会将这个理念认定为根本的社会契约,那么它就会按照它自己的方式、以它自己的风格呈现出大量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来。

典型的就是所有权上基本不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税收政策倾向于推高而非降低、社会福利(尽管因国力而有多寡之分)但基本生存保障性福利不与社会等级挂钩(并非一种个人强制储蓄)、在此基础上常常会催生出生育控制政策(因为不可避免因此造成贫穷人口膨胀),和议事机制上高度重视抑制资本发言权(因为资本本能的诉求不同)的特征。

事实上,恰恰是政教合一国家最有可能有社会主义倾向。因为类似“四海一家”、“教友如手足”、“邻人如亲属”之类的训诫几乎总是世界性宗教的基本教义。

甚至,早期的宗教意识形态干脆就是一种基于神学理论的高度社会主义性质的实践。

比如明教的“食菜事魔”——明教中人按教会不拥有个人财产,将所有的财产集中起来开大食堂,为了人人都能尽量吃饱降低成本,所以大量吃素食,“事魔”是“事摩”的诬称,就是大家一起拜摩尼教的神。

然后你拿这个去套古代寺院,看看僧团、修道院的组织形式,你会发现高度相似性。

实际上基督教的“圣餐”,在最早的时候就是可以吃饱的。最早期的信徒(大多数是奴隶和贫民)去参加圣餐在实践的角度就是去参加一次周末面饼餐会,有法定饮料和食物的这种,而资金来自大家的共同捐赠。

因此,因为塔利班有宗教意识形态色彩就认定塔利班不可能搞社会主义,几乎完全是想反了。

如果你们去了解一下伊斯兰国家看看,你们会发现去掉那些名词偏见,它们无论是经济形态(几乎全计划经济)、还是分配制度、还是议事机制……几乎全是不折不扣的社会主义风格。

说得直白一点,伊斯兰国家目前相当部分是伊斯兰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塔利班不搞伊斯兰特色的社会主义才叫做意外——那还真是个值得惊讶的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