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除羞愧感?

假设对人类来说有一个恰当的羞愧度可言,那么在同样无法准确的掌握住这个度的前提下,偏向无羞愧感的人比较好,还是偏向更强羞愧感的人好?

先说对别人而言哪个好——这不用说,当然是后者好。

人是不喜欢与“羞愧迟钝”的人交往的,这样的人辜负别人没有任何感觉,违约没有任何焦虑,经过提醒也没有什么急迫的动力去改进——只要ta确信不改进不会导致关系断裂。

没了羞愧,违约对一个人唯一的问题就是可能会失去合作会吃亏,这样的话,为了保证你不违约,只好把你的保证金加一个0,免得你觉得无所谓。

深知你是知耻知羞的人,不会为了避免羞愧的痛苦而说“这有什么可耻的,别拿你的价值观往我身上套”这种话,那么你的保证金就会少一些——你房子都好租一些、工作都会好找点。

够现实了吗?

没人会真的耐烦跟你辩解到底羞愧感是不是健康的,总之你自己没有羞愧可言,他也不会说不跟你交易,但肯定就提高点保证金要求保命。

你都没羞愧可言,不预先给保证金,只在合同里写违约金人家都不会放心。到时候找你要,你不给也一样没有羞愧感啊。没有羞愧感着什么急,等对方起诉再说呗。

看懂了吗?

没有羞愧感,不接受羞愧感的存在,必欲除之而后快的话,最小的代价也是社会生活成本飙升,造成大量信用损失。

但是羞愧的反对者们大概会说“但是这对你们好,但是对我自己不好,我不想莫名其妙的为什么东西羞愧”。

你不想羞愧是可以理解的,谁喜欢多一些痛苦呢?没有谁是自我折磨爱好者。哪怕所谓“受虐狂”都不是——那是享受。

但是这事没这么简单。

第一个,上面已经说了——这会妨碍你与别人建立关系。你不想为羞愧痛苦,那你想不想别人能进的你就进不去,别人能有的待遇你就没有?

你不能两头都占。

第二个,羞愧是建立在你以某事为耻、以某事为义务的前提下的。不是建立在害怕这样不会讨人欢心的前提下的。

后者那不叫羞愧,那叫贪婪。

这没有与前面那条矛盾——人家会因为你的羞愧自觉降低保证金要求,但是却根本不会为你害怕保证金提高而降低保证金啊。

为某事羞愧,是你在价值观上以某事为必须坚守的原则为前提的。你不以那些为必须坚守的原则,你当然不必也不会羞愧。

但是,那也意味着你不为某事羞愧,就是在否定这项原则。

某些原则,你否定了,别人就别无选择,只能对你敬而远之,连提高保证金都没有得谈。

比如得了人的好处没能给人回报,不论是不是对方自愿的,都应该羞愧。

是的,没人能要求你羞愧,但是你应该羞愧。

只要你想不羞愧,你随时可以拿出“那是对方自愿的”来最完美的辩护,然后就可以摆脱这种痛苦了,人世间的一切法律都对你无可追究。

但是你还是应该羞愧。

这不是一个责备,而是一个建议。

你不会因为接受一种羞愧而变得比较可耻、比较低贱。

恰恰相反,你因为这种羞愧而变得更高贵了。

这是这件事最诡异的地方——

拒绝羞愧的人不是在拒绝低贱,而是在拒绝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