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一个人能否被有效地帮助?

人是不能救人的。所以不存在一种情况叫做“我来救你”。

“我”既无资格,也无能力来救“你”。

那么我对你所行的你觉得有帮助的事情是什么?是我对上帝承担的义务。是我对上帝的命令的服从。

唯尽义而已。

因为我是尽义,所以我根本不必去分辨你是否“可救”,后面是否会“得救”。我不会因为你如何,于是我就如何。其实无论你是如何,我要说的话,我要做的事基本上是一样的。

这个姿态就好像救济机关的窗口办事员——我奉命在这里做事,做被指定的事,做到被指定的程度。你要来求助,我就代办,办完之后能不能解决得了你的问题,我不能保证。能不能让你满意,我也不能保证。解决了你的问题,你也不要感谢我,要感谢我为之服务的机构。没解决你的问题,你也不必怪我,你可以去怪我为之服务的机构。

我对你没有个人的恩德,所以完全不能对你后续的好运居功,也不能因为你后续的厄运负责。

每个人都是单独直接面对上帝,并且完完全全的在上帝手里。

不要指望任何人的帮助能帮你改写上帝打算加诸在你身上的命运——无论在你自己看来是好还是坏。

你要去凭私意“救人”,你就已经僭越了神权。这是对你打算救助的人所能给予的最糟糕的“帮助”。——你自居为神,这显然是重罪。对方只要对你寄予希望,就等于对这一点给予了认可,就等于犯下了拜你这个偶像的罪。

两个都是罪人,后事极端不祥。最后总是走向你自己最终半途而废,而对方陷入“你害死我”的憎恨之中。

——因为没有人是上帝,所以每个人都在某个阶段不能不放弃。而你牵着对方的鼻子走了这么远,半途弃之不顾,至少也造成了对方重大的机会成本。——ta本来可以别求医治。

直道而行,各安天命。

人不能救人,人只能自行其道,寄希望于上帝借此安排他人更好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