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知乎女权大V @战斗力旺盛的伯爵 被平台永久禁言?

这就以为算胜利了的话,显然是对胜利理解有误。把对方的失足摔倒引以为自己的武勋,并不会让人肃然起敬。


话虽如此,这件事也应该引起观者的自肃——

荣耀附带着权力,任何权力在本质上都是公器。对待公器,宜戒慎恐惧,非不得已而用之。不为公事,勿擅用公器,不祥。

真正值得人拼命的,只有天下公事。但是要始终记住——公事无私怨


为了免得一些人误解,我把这段话解释清楚:

荣耀附带着权力,任何权力在本质上都是公器

这是在说伯爵扛了女权的大旗这么久,不管他的理念你认同不认同,毕竟集中了大量的人望。这种关注里自然有荣耀,这些关注形成的影响力实际上是关注ta的主张的人借给他的公器。

对待公器,宜戒慎恐惧,非不得已而用之。不为公事,勿擅用公器,不祥。

对待这种公器,要小心谨慎。这是借给人为这个事业服务的,不是借给人为自己服务的。而你动用的时候到底是在为自己服务还是为事业服务,在极多的时侯难以分辨。

不要轻易信任自己的判断,要尽可能保守的判断。这实践起来,其实就是尽可能不要用。用得多了,也许很难确定的说这是公器私用,甚至几乎自己对自己总能把“这是为公事”说通,但自己要清楚自己不是判断这个分别的最佳人选。

人毕竟是人,谁都有火性,谁都有傲气,谁也按不住。所以某些自己觉得足够公正的判断,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有报复的冲动而悄悄移动了准绳的结果。不是对方真有那么大的罪,而是我受了伤,我想复仇,但我想动用公器,于是作为公器的监守者和公器使用尺度的天然判断者,不自觉的苛刻化了判罪的标准,给了自己动用的授权。

自己到底有没有做这种事既然自己无法分辨,那么用得越多,自然越不祥。这就像一艘仪表失灵的船,开了几次没出事,根本不表示就可以放心的开下去,当然是开得越多越危险。

真正值得人拼命的,只有天下公事。

站出来说话,自然会有无穷的压力。因为这种站出来成为众矢之的的压力不是只有劳累而已,甚至会威胁到你的精神和实体的生命。

只有不出头才有绝对安全,出头就是拼命。拿可能会丢掉命的事情来图虚荣和权利是逻辑不通的。所以出头必须是为比自己的生死荣辱更重要的事。那必须是为了远超过十个、百个人的公事。

但是要始终记住——公事无私怨

但是要记住,公事就是公事,公事不要结私怨。银行柜员当班挨了骂,不要把对方的名字牢牢记住以求回击。

这不单是容易横生无穷烦恼的问题,而是这会隔三差五就让人失焦。你坐进柜台事要办业务的,不是来战无不胜的。办了多少笔存款取款开户转账而不是一年还击了多少没礼貌的客户,才是在这个岗位上花时间的意义。

什么叫“观者自肃”?

“观者”是谁?是在指自觉在实施正义的伯爵批判者吗?这是台下的“观者”吗?这分明是台上的主角吧?

观者是谁?

好吗?

是我看了这事在提醒作为这事的旁观者我自己好吗?

我也常按不住火气反击一些我忍无可忍的冷嘲热讽。我也同样时常盗用公器!

作为千年妖狐,我自然忍得更深一些,被刺激出这样的行为的概率低一些。自己审判自己,我自己当然总会认为自己的反击已经是仁至义尽、无人可以指责的,但是这不过是五十步笑一百步。

实际上,伯爵这事我只是在时间线上间接看到这么一句半段。我也没有兴趣去花那么多时间去层层翻找力求看清整个八卦。所以坦白说伯爵是不是真的如此,我其实也并无把握判断。

但是这些看法是不是“伯爵的问题的正确概括”,根本就不是“自肃”的要害所在

看到隔壁房子起火,到底是因为没管好汽油起火还是因为没管好烟头起火,真的对你自己警惕自己起火的可能性那么重要?难道经过详细调查发现对方是因为电热毯起火,你就可以长出一口气——“我没有电热毯,不关我事”?

看到隔壁房子失火,你要把自己房子的火灾隐患——尤其是你觉得可能是对方失火的诱因的那些方面重新思考一遍,这才是头等重要好吗?

我在这事上其实既无资格、也无权柄、更无条件去当这个合格的法官。

论罪我同为惯犯,只不过受害人不见得是你们而已;论权柄,我没有任何一方的自愿授权;论条件我根本没有精力去看这些纷繁复杂的,包含着大量隐语暗喻的新话,判什么判?

如果要问支不支持所谓的报案起诉,我直截了当的告诉你们——我当然支持出于任何自己觉得合理的原因而走规范程序去报案起诉,无论那个理由事后是否最终被判决所支持,都是所有人不可剥夺的当然权利。这根本不需要“报案人一定是正确的”、或者“报案人确实是正义的”这种前提条件。要我支持你,我也根本不需要非要搞清楚你到底是不是正义的或者正确的。

反倒是反过来,非要某人先证明自己是正确的或者正义的,才肯承认别人报案和起诉的权利,这本身就是荒谬的无知和一种真正的剥夺。而将别人对这种当然权利的无条件支持认定为一种赞同自己正义性的证明,这是一种逻辑不通的强加私意于人。

我当然支持自觉受害之人把自己的疑问提交给法庭去寻求裁决——这怎么能不支持?哪有权利不支持?但我对当事人胜诉或者败诉本身并无倾向。

我也支持自觉受害之人向知乎管理员寻求裁决,这是各人加入知乎时已经通过用户决议自愿授权过的。无论我个人对知乎的裁决如何看待——坦白说我个人的确认为处置过重,前纵而后酷——但这是各人自己签字同意过的程序正义的执行结果,不可以因为结果不合己意就出尔反尔。

大丈夫行事,愿赌服输,挨打立正。不满归不满,认账归认账。输打赢要,不屑为之。

这种事一样落到过我头上,而且是再三再四。我同样根本不认同。是不认同归不认同,认账归认账。知乎必须、也只能按这个办法、照这个水准维持它的运转,不然ta还能有什么选择?签了字的,结果不利,也要认账。一切纠结,必须有一个更有效率的解。

我不代表什么最终正义,或者什么“毋庸置疑、无可辩驳的正义”,以上本质上是我自己对这事的自警。

错了我也不改,md。

就这样,解释完毕。


如果放不下自己的ego,还割舍不了那么多——我并无任何否定这些欲望的任何正当性的意思,人皆凡人,谁能免俗——那么对待意外落到自己面前的荣耀和绑在这荣耀上的权力,不要伸手去接。

接了,就要做好忍人所不能忍的准备。你必须断了“我有和别人一样生气 / 怨恨 / 报复……的权利”的念头。并不是要你完全放弃,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再与“别人都可以,为什么我不可以”来自许。

世界对你从此适用的是另一套规则,再想要求“对任何人都不算过分”的“普遍人权”,其实是不可行的了。你接了比普通人更重的东西,无法再指望和普通人付一样的价钱。这是人真正兑现自己的自由必承之重。


坦率的说,荣耀的负担之沉重,足以让明白的人为获得它而哀叹。“获得荣耀”,是值得人同情、应当追悔和反省何以没能摆脱的厄运,而绝非值得庆贺的“命运的馈赠”。不幸因为所追求的事业而获得荣耀,应该——甚至是必须——被真心实意的视为一种极为不幸的损失


@战斗力旺盛的伯爵

如果你能看见,希望你并不至于因为这种挫折而放弃你的追求。

这个追求的正义性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在于做事的方法。

哪怕你的观点并不完美,那也不过是人类本来就必然会有的局限——世上哪有什么完美先知?真诚的错误,虽然是错误,一样是正确的错误。过而能改,甚至比从不露错更为强大。

真正值得追求的东西,没有不死去活来、三起三落、七进七出的。积累几千年的沉疴,难不成还准备着一脚踹倒泰山不成?


不要争当时代的驾驶员,也不要争当时代的车轮。

最后造成了真正的改变的,总是那些甘做轮下的铺路石,愿让轮子从身上辗过去,宁可让时代忘记的人。真正洞石穿金、无可阻挡的,是这些人。

无私无闻者无敌,

至卑至微者至圣。


有不少人在密集提醒我我现在在表示支持的人的劣迹。我明白,意思是有错乃至有罪的人受难乃是大快人心,好人应该与之划清界限、坚决斗争。

问题是,我不同意这种行事逻辑。惩罚是惩罚,原谅是原谅。惩罚并不意味着不原谅。恰恰相反,若不是为了原谅,惩罚只是另一种办了证的作恶。

反对是反对,帮助是帮助。反对并不意味着要停止帮助。恰恰相反,若不是出于帮助,反对不过是化了妆的迫害。

如果不从这种近于“分清敌我,然后仇杀”一样的嗜血强迫中解脱出来,不去抗拒这种“正当伤害”的快感,从这里养成的恶习会毫不留情的、超乎你想象的毁灭你的一切前途和一切健康亲密关系的可能。

一切胆敢妄想与你终老的人,迟早会因为在你身边待得太久而变得足够的该杀。你放心,到时候把ta的罪状一件件列出来,那时围观的人也只会替你高呼杀得该、杀得好。

世上何人不该死?你想杀到几时?杀到孤独终老吗?

如果你不想落这个下场,你必须学会原谅——原谅从来都是为“不值得原谅的人”准备的。

正因为“不值得原谅”,原谅才成其为原谅。

原谅的能力决定了能爱你的人的上限,你不想被“正义”活埋在孤坟里,你昨天就应该开始磨练,

你以为原谅别人是被原谅的人落了便宜吗?你错了,是你自己在救你自己。

我不在乎他是不是真的如同一些人描述的那样如何如何,这对我要说的这些话并没有影响。就是,那又如何?不会改变我要说的这些话分毫。甚至,如果的确是那样,这些话只会更加值得他想想。ta如果听进去了这些话,自然会改变做事的方法。

你们是想要人改,还是想要人死?


最后,也是最要害的一点——

我花时间写东西,真正指向的从来不是所举事例里的甲方或者乙方,而是将来早已时过境迁之后,仍会看到这些话的读者。

这首先是写给将来已经早已不在乎这点小是非的人看的。谁成王、谁败寇,转头即成空,不要说经年,哪怕是旬日之后这些是非还有多少意义?看到这些话却满心只想到我在“站哪边”,是一种完全的失焦的离题。

女权到底是指什么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