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香港一博士生因撒盐杀死 3 只大蜗牛而被警方逮捕?
已有明确法条,要么不去,要么不犯,要么不怨。
又要去,
又要犯,
又要怨,
你这真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啊你。
从自己的角度觉得其他地方经过立法程序的法律奇葩,
这既没有啥建设性,也显得过于傲慢。
谁在谁眼里不奇葩?
你觉得法律“充满漏洞”,你就去想办法推动改变啊。立法是这样,警察和法庭当然要依法执行。
世界各国会令其他国家人惊诧莫名的法律法规多了去了。
新加坡涂鸦要受鞭刑,
阿联酋煽动人自杀成功判死刑,
泰国自备防弹背心、防毒面具算非法持有武器,五年徒刑。
这类例子可以一路举下去,几乎没有什么国家能跑得掉。
难道中国在外人眼里完全无法理解和接受的法条还少了?
到了法律不同的地区要研究当地法律常识以防飞来横祸,这属于旅居的常识。
否则,你拿什么去反对外国人到了中国就无视中国的法律?还是说到时候ta们只要说“我哪知道”你就会同意“可以原谅”?
长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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