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电影《祈祷落幕时》?

电影本身的素质尚可,除了结尾的安排有些匪夷所思之外,没有多少硬伤。

不过整个电影看完,心里是悲凉的。

这整个片子,极力在渲染温情,渲染人与人的羁绊,渲染“牺牲”,实际的结果,却是在渲染一种恐怖。

你们意识到没有——所有的剧情都是由对罪与责的恐惧推动的。

最初,忠雄的妻子偷了印章借了债,他落下了债务责任,他就选择了出逃。

第二次,逃亡途中幼女杀掉了意图性侵的男子,浅居忠雄选择了毁尸灭迹,冒名顶替。

第三次,被女儿的老师发现,选择了杀人灭口。

第四次,被女儿的旧同学发现,再次杀人灭口。

一切只需要挂上“为了保护你的成长”之名,就都成了正当的了,成了“爱”了,成了伟大的“牺牲”。

最后的高潮,忠雄来个一死百了,完美结局。

这里面有几个很大的问题:

第一,最初妻子偷印章借债跑路,为什么不走分清责任的路?女儿杀人,明显存在自卫情节和年幼情节,为什么不走正常的法律路线?

我们似乎毫不费力的就理解了这背后的苦衷——“因为我虽然无辜,但恐怕证明起来有风险,我无法相信官僚机构的能力与态度”。

因为人世间的正义承诺不可信,所以我们只要有一点对证明清白的不自信,就不敢把自己交付给这些颟顸无能的机构审判。

人人对此都心知肚明。危难当头,宁可亡命天涯、毁尸灭迹也不选公事公办,露出了浅居忠雄这个实底。这个选择悄无声息的被观众们“自然”接受,露出了整个东亚社会的实底。——观众认同他处在“合理”的“走投无路”状态下,于是把他的一切行为都视作“走投无路”前提下的自我救济,于是在道德上和情感上都宽免了他,为什么要宽免他?因为实际上是在宽免落入这境地的自己。

可悲的是这种认同发生得如此自然,了无痕迹。

这种普遍认同的背后,是对人造的正义不假思索的普遍否定。会认同这选择的人太多了,以至于法律变成了一层遮不住羞的轻纱而已。

有多少人会在真正的关头去相信由人作保的正义呢?

第二层,这剧情揭露了一个更苍白的事实——人类的律法,抵抗不了“必死的觉悟”。

一个利益团体,只要有人抱定了必死的觉悟,法律体系对于这个团体而言就是一个可以榨取巨大利益的淘金池。

我可以替你扫除一切威胁,顶掉一切偿还义务,神挡杀神、人挡杀人,只要我最后一死相谢,问题就都解决了。

如果最后浅居忠雄完美自杀,那么一切的罪就都随他而去了。浅居博美将没有任何可以被追究的罪,可以安然的享受她的人生。不是吗?只要曲婉婷的母亲认罪伏法,曲婉婷就可以安然的歌颂伟大的母亲,不是吗?

我身为绝症患者,可以英勇的选择为家族贩毒,只要我最后被绳之以法,一切的罪也就随我而去了,不是吗?

一个有了为“兄弟”献身念头的绝症患者、重刑逃犯、巨债缠身者或者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已经难逃一死的人,实际上是对法律免疫的。

如果法律就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正义已然被消灭了。

所以,古代国家才普遍实施了家族连坐制,非如此不能真正解决这种“活死人策略”。而在基督教国家,则依靠永生信仰和剥夺永生的机会为威慑来解决活死人问题。这两者背后的理由是一样的——东方只是在借着家族和血脉实现永生。本质上都是在用永生为威慑,在平衡活死人们的利益计算公式。

历史的发展我们已经知道了,现在是后者发展成了现代社会法律体系。

问题是,那位担保永生的却被越来越多的人抛弃了。若是没有永生和对失去永生的顾忌,要拿什么来抵御新的“活死人策略”呢?

其实,我们都活在僵尸的世界里,现实就是一出真实的“活死人黎明”。

或迟或早,当世界陷入足够的困窘时,“浅居忠雄”们会群体出动,抱着必死的决心,“迫不得已”的为自己的子女们寻找新的养料。

那时候怎么办?去复活“族诛”的大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