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本意是好的」这句话?

其实所有的伦理问题追根到底是一个“如何定性、如何处置”的问题。

很多时候,人是因为不知道如何处置,才反过来要改变定性——比如“定义为恩人就要酬谢,而自己穷,没得酬谢,于是反过来否定恩情”。

而“本意是好的”也有一样的效应——很多人是认为“一旦定性为本意是好的,那就要免于追究”,这样“我的损失就白损失了”,所以要改变/忽略本意是好的这个定性。

这类情况,一般都出在处置手段过于简单和匮乏上,解决也要从丰富处置方案来出发。

当你出于好的本意捅了娄子——拿打碎一个花瓶举例——我就站在了可以影响你命运的节点上。

方向A)我不向你要求赔偿,你免责过关。结果是我的到宽宏大量的名声,受到实际损失,从此开始我把你盯死,免得你再有“好意”;别人也把你盯死,因为你已经尝到过一次“出于好意就不必负责”的实际甜头。你的收益是省了一笔赔偿费用,坏处是损失了完全负责的名声。

你的这个名声值多少钱?就值一个花瓶吗?

方向B)我向你求偿,你也正面接受。你必定因此在这之后得到我的高度信任——因为你不会因为出于好意而胡作非为。同时你也会得得到所有知道这件事的旁观者的高度赞赏。而我还会考虑在这之后给你赚到钱的机会,把这个损失尽量补回来——这不仅是出于感谢和保护,而且是因为有好意而又无条件承担责任的人都奇货可居,我作为第一接触人,可不想放过和你搭上关系的机会。

你自己站在这个位置上,你希望我怎么选?

在我不能问你的问题前提下,我当然要先选B。我选了B,接下来就看你怎么选。

你要选了毫无芥蒂的正面承受,那么你这个选择自然就会推动我顺流直下——尤其是在我没有亲口告诉你后面会想办法给你找补机会的前提下,你还能在毫无保障的前提下冒险选B,那你这名声就赚得更实至名归。

如果你一听赔偿就大呼小叫、觉得沉冤待雪,那么我自然会想办法免了你的赔偿,去走A路线,想办法收割“宽宏大量”的名望收益。但是对于你,这么说吧,你这个人大概会先放在“不予考虑”栏里起码五年。

我这里能给你的机会,肯定是与你无关了,你的“好意“和“主动”以后只能被视为威胁和负面因素——这不是对你苛刻,而是客观上一算账就是这样。

不但是我,我所有的朋友——甚至仅仅是知道这事的路人——都会自然因此得到警告,当心你突然又发作“好意”,回头你是不会负责的,ta们只有免除你的赔偿责任。与其等到将来认赔,何如一开始就不给你机会发挥“好意”。

这就是为什么选B实际上是发生了这类事情后我对你道义上应该给予的一个机会。

这个机会摆上了桌面,是发展成福还是成祸,还要看你自己拿到这个反馈后的选择。但无论如何,这个机会总要先给你。

B还有一个变种——那就是这是我的花瓶,我说值一万就是一万,值一百就是一百。我想要多成全你,我自己说是一百,那就是一百,这个就该我自己决定,但这不改变要选B的确定性。

现在再转换到打破花瓶这一方的视角上看——对你最有利的选择,绝不是摆出一副防御性、要跑路的姿势来准备讨价还价。一旦你摆出这个姿势来,首先就吃定了那些连环隐性损失。并且你要清醒地认识到,从法律角度上讲,你是出于好意对方仍然是可以向你合法求偿的,是可以告上法庭的,你追根到底是跑不掉的。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这时候缩头是纯无谓的损失。

更不提这个姿态还容易激怒对方,小事化大。何其愚蠢。

这个时候最好的选择是立刻毫不犹豫的主动提出承担责任。如果觉得数额太大,你就遗憾的表示这个对你负担很沉重,不是一件小事,所以可能需要对方走一下仲裁程序,由官方定一个合理的数额——一方面,这么大的数字我还要给家里一个说得过去的交代,另一方面也避免不知情的人误以为你借机狮子大开口,这样大家都方便。

这样你就既保护了自己,又最大限度的利用了机会,保证了最大收益。

处置得好,这个花瓶可以让双方都得到远超花瓶本身的价值。

那这全部搞明白了,你就会明白,对“出于好意”要求完全承担责任,不是对“好意”的一种践踏和损害,恰恰相反,是一种礼敬和成全。

本意是好的,造成的损失原则上要照样求偿,但你可以另外安排一个帮补,让对方可以赔偿得起。

世人大多搞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