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上海4套房离婚给600元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要如何裁定?
各位要记清楚——怎么说理是一回事,事实就是这么判了。
你们只能按照“实践上就会这么判”来考虑现实问题。
不愿再承担抚养义务的人在事实上是有大量的手段逃脱离婚后的抚养义务的。成本之低、成功率之高、风险之小,会令你瞠目结舌。
说“风险之小”可以说都侮辱了“风险”两个字。
基本没有风险。
可以隐瞒收入,可以“失业”,可以转移财产,可以直接拒付等你去告。
告了,判了,还可以再拒付一下,等法院“强制执行”。
靠“失业”、“困难”,就可以先拖几年,等法院判了,合法的把抚养金给你压到1-2000,甚至还有压到400的。
再靠拒付、拒执行再拖个几年。
你自己都会觉得为了这几万块钱跑法院都不值。
法院判决的唯一真实“意义”——或曰实际实践上最大的效用——就是被拿来让子女客观的认识到这个所谓的“爹”“妈”是多么廉价,多么不必再哭喊纠结ta为什么不出现。
说句实话,这种判决真正损伤的是人的总体利益。
法律客观上让你容易违约而没有后果,而你想让人相信你“绝对不会”利用这种偏向……
祝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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