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昌红谷滩实习女律师当街遇害一案?

这是“活死人黎明”问题,是现代功利伦理下的一个死结。

不是治安问题,也不是司法问题,而是基本价值观问题。

并且这问题在物理主义、效用/功利主义、社会进化论价值观下无解。

一旦出现较大的经济危机,功利主义价值观下的绝望者就会大量的转化为“活死人”。对“活死人”,事后惩罚和事前威慑都是无效的。

不是民不畏死,而是在这些人心中自己已经是死人了,他们是作为僵尸在寻求最后的快乐。

日常冷嘲热讽无所不用其极的消除了人对永生/轮回的期望,当面对这些对现实已然完全绝望的自忖必死之人,又如何以死惧之?

即使是提升刑罚到凌迟处死甚至诛九族都没有用的——凌迟的只是他抛下的肉体,诛杀的九族本身就是他恨恶的对象。他们不光是向社会发泄自己的愤恨,也是在借世界的手去报复在自己的“绝境”中“不肯尽力/尽责”的亲族。要是自己一死还能顺手把这全部的人都拉下地狱,那是额外收益。

刑罚威慑和提前预防,在这里全都逻辑上不成立。

这里对这个问题做了更深的表达——

如何评价电影《祈祷落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