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父母无恩论?
这个账是这么算的——
有这么一根线,如果你父母给你的待遇低于这根线,ta们会被判违反未成年保护法,被剥夺监护权。
换句话来说,这根线以下,可以从实践上被认为是法律认定的父母欠子女的当然抚养义务,是ta们擅自生你出来所必需要承担的附带责任。
这根线以内的东西,ta们不给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行为,要受法律追究。所以ta们给了你也于你无恩,你无需感谢。
但是,高于这根线的一切东西,ta们就客观上不欠你的,确实本可以不给你。
高于这根线的东西,未经你请求而直接给了你,若是找你要价(包括要求你感恩),其本质是强买强卖,也于你无恩。
但是你注意,你有权主张无恩,但这意味着此后你也就不能因为ta不再给你这个超额部分而抱怨。这才是堂堂正正之道。
如果你主张无恩,同时又主张这个超额部分还是必须得给你,那这就显然有失公平了。
另外还有一条——父母的遗产不要惦记,那不是ta们理所当然欠你的。
这些都做到了,就可以主张父母无恩,而且堂堂正正,无可厚非,法律上道德上都没有问题。
如果超额部分ta们未经询问就主动给了你,且不求回报,
那么无论你接受或者拒绝(你如果成年可以拒绝),那ta们就毫无疑问于你有恩。
你也可以主张这样对你的人也不算于你有恩,但你如果如此主张,你需要对你身边的人提前声明。
你如果不提前声明,而是在受了这些恩德之后这样主张,你可能会被整个社会抛弃。
到时候不要埋怨社会。
本博客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0 1.0 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