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俄乌战争期间美国联邦参议院于4月6日全票通过重启《租借法案》?

是这样啊——俄罗斯只反对过驻军,反对部署核武器、反对加入北约。

俄罗斯可没反对过乌克兰通过租借或购买换装美国的常规武器。

所以,如果这就可以保证乌克兰成为俄军无法攻克的桥头堡,达成如同加入北约一般的实际效果——

何不早做?

岂非早已三赢?

所以,结论是乌克兰这几百万难民,数万死伤,整个工业系统的毁灭,上万亿的国土损失,两州国土的丧失,

都是因为美乌两国没有想到过“可以搞租借法案”?

还是说,美国人一开始就知道以乌军的情况等于“转手送俄国”?——在这方面,美国人应该有足够的丰富体验了。

是前者还是后者,就看美国会不会租借给乌克兰他们不愿意俄罗斯缴获任何一件的军火。

没有“缴获价值”的,解决不了问题。

有希望解决问题的,存在“缴获价值”。

给还是不给这个类别,才真正表达了美国对乌克兰的看法,而不是美国签不签租借法案。

单独论租借法案——

反正还不了钱该纳税人买单。

买军火商和“介绍费”的单。

思考题:

台湾不用租借,可以直接掏钱买,为什么不直接卖给台湾F35?油箱里塞两块砖头,贴个“取出保修无效”的封条,弄个“防御型”不就可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