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老了,才发现自己跟子女不是利益共同体,而是两个家庭,你怎么看?
利益共同体,并不意味着“你的就是我的”,而是“我获益就会对你有好处,我受损就会对你有坏处”。
这就像“军阀和政客勾结在一起,结成了利益共同体”,那只意味着北伐军打军阀也会损害政客的利益,所以ta们要相互合作。
你让政客没收一下军阀的部队试试看,你看利益共同体能支撑这种操作吗?
子女就算跟你再怎么闹,如果你在别人面前破衣烂衫,ta们一样名誉受损,你发财了ta们也有遗产继承/减轻赡养负担。是这个一损俱损的关联性决定是不是利益共同体,而不是相互间的支配权或者感情关系。
所以,子女要和你划分界限、主张自己的财产权和他们自己的选择自由,跟ta们和你是不是利益共同体根本是两个独立的问题。
如果你要把利益共同体定义为“你的就是我的”,那么很遗憾的告诉你——别说子女,就算是夫妇也不算这种利益共同体。
任意两个独立人格之间,都结成不了这种相互关系。
只有一种情况,可以算单向的建立了这种关系,那就是奴隶主对奴隶。问题是,奴隶可就不能对奴隶主说“你的就是我的”了。
所以这问题从题面上就错了——“两个家庭”跟“利益共同体”根本就不是互相排除的矛盾关系,而是从一开始就是并立的。
从一开始,“利益共同体“就只是为一种贪婪办的假身份证罢了。
本博客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0 1.0 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