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是个对平等理解偏激的人,我该怎么办?

平等的意思在实践上有两条。

第一条,是依靠匿名机制,机会均等。

这个好理解,就是利用数学机制,实现某种平均。

事实上,“把食物平均的分成八份、一人一份”在其数学本质上,仍是一种匿名机制。

不询问民族、宗教、性别等信息的服务,也是在利用这种匿名机制。

在数学上不可区分,自然而然的形成了天然的平等,这是无可争议的。

但是很不幸,这种匿名性并不能覆盖所有的应用场景。

在很多情况下,身份信息不可避免是暴露的。

一旦在数学上的不可区分性不复存在,平等就必须要在一个“不平坦的底座”上建立。

这时候,平等的真正的含义,是“你的意愿和我的意愿有相同的权重”。

换句话来说,这时候平等是靠“双方自愿”来证实的。

双方自愿,即为平等。

双方自愿,完全可能是你的那块蛋糕更大或者更小,但只要双方自愿,其结果无论看上去对么悬殊,仍然是平等的。

双方自愿,也完全可能意味着你仍有你的不满,我仍有我的不满,只是彼此都意识到“这是可选的综合不满程度最小的妥协”,但这仍然是双方自愿,其结果仍然是平等的。

而如何证明何为双方自愿?

这不是看某一方或者双方有无怨言。

它只看一条——有没有使用暴力剥夺人不自愿的可能。(“停止输出供养”并不成其为一种暴力。)

只要没有使用暴力来剥夺你的行动自由,那么即使你怨气冲天,你没有离开就意味着你仍然处在自愿状态。

就意味着平等不存在问题。

换句话来说,无论结果的数量如何、你自己的满意度如何,你只要是自由的,没有人拿绳子捆你,用房间关你,你的一切现状就都是自愿的结果,你始终处在平等状态。

无论什么抱怨,都不改变这个本质定性。

平等并不缺少,只是人们总是要滥用平等的概念来牟利而已。

简单开说,一件事情ta愿意而你不愿意,就已经意味着不平等。

但是——注意这个但是——只要你没有不愿意到不接受的程度,你就不能被视为“不愿意”,而只能叫“愿意,但不满意”。

平不平等,只看这个“愿意”,不看这个“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