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榜案的原因是什么?
这个案子,其实是理解组织运行逻辑的一个很好的窗口。
具体的政策实施,需要有理念上的跟进来赋予合法性。
你做的每一件事,不光要能在事务上得到现实的利益,也要在理念上能说得通。这两者必须同时达到,否则就会出现系统性的问题。
按照既有的施政理念导致某个具体决策在走向一个明显的灾难方向,作为团队的领袖就面临这种两难——如果仅仅通过行政命令勒令暂时放弃理念,那么理念就会虚无化。而理念的虚无化势必要造成组织伦理的崩溃。
我效忠于你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你自称要执行某个理念,结果事到临头你却在实践上告诉我这个理念你其实只是说说而已,那么我效忠你的基础就不存在了。
执行理念有后果,组织产生分裂就不是后果了吗?为什么你就这么不在乎后一种后果?光是你这个选择,就已经是一种背叛。
并不因为你是领袖,就不存在叛国罪了。
这个问题,一般有三种解决方案——
第一种,组织成员用政治资本买单。
这又分两种做法:
1)领袖用自己的政治资本买单。
也就是“我决定这么做,你们做了再看到底是不是对的,现在不要继续争执。如果做了效果不好,罪在我”。
这样做,如果后果好,自然会进一步增加领袖威望。但如果后果不好,就是我自己决策失误,是我才不配位。于是这会给一群想要搞事的人暗中捣乱、制造恶劣结果来破坏领袖威望的黄金机会。
领袖硬出了这个头,就等于把自己放在了火头上,枪口下赌博了,所以领袖对这看似最简单直接的做法反而最为避讳。
2)当事的下属一肩担当。
实际上这个做法十之八九是私下和领袖沟通过的结果,但是责任由这位下属担当。
有时候是来自某些政治敏感的投机者,猜到上意如此,只是不便开口,所以主动响应,用生命博出身。
如果真结果不好,往往会为了保全领袖,反而在一般责任上按照“擅自行动,欺上瞒下”罪加一等。
这事成功了,功归于上,作为主事人,当然也是与有荣焉。
要是失败了,那么这事不是头头要如此,而是我自己决定要如此。责任在我,有怨气朝我发,有事撤我职、抄我家、砍我头。
领袖在这时也很难有合理的理由去宽免——因为从伦理上这就是独走行为,的确是要罪加一等。强行赦免,组织伦理就崩溃了。
这个就是所谓的“孤忠之臣”,是一种政治上的敢死队。这种人不用说,当然人人都是天子近臣,身负重望,也自然会得到最优先的资源支持和有待。
第二种做法,是调动思想资源,对原有的理念做阐发、扩展和延伸,为新的策略在更新后的理念体系中找到合法的位置。
这其实是正道,但却是非常难的做法。其难点有三:
1)这需要非常强大的思想家。
这个思想家本身就可遇而不可求,并非你想有就可以有。
但这种罕见性本身还不是最难的地方。
它更困难在如果这个强大的思想家如果不是领袖自己,ta的存在本身就会是对组织稳定的一个非常大的威胁。逻辑上这必须要求这位智囊、文胆甘于隐姓埋名,不为世人所知,而将这些成果交给领袖去发表,或者至少有高度的敏感性,懂得主动的进退揖让,不干政,甚至最好连世俗事务一概不干预,以避免组织出现两个指令中心。
如果不是,那么这与其说解决了某个技术问题,不如说制造了一个巨大的系统问题。
开国领袖,往往本身是从极其复杂的斗争环境中幸存下来的,天然的会有超人的思想深度,但是ta毕竟是人不是神,不见得总能解决一切迎面撞上的理论问题。
这种时候,就只能指望这位在野的思想家不只是在这件事上聪明,而且能自己就明白这些话的要害性了。
否则实非组织之福。
2)这种思想准备最好在这件事务发生之前、产生具体的利害关系之前,就在理论上被预见到、被学术性的提前解决。
等到这件事已经发生,已经有了确切的利害关系,则你改进理论的方向偏向某一方,就会被视为一种偏袒,可能导致组织分裂。
而谁又总是能提前预见到问题,足以良医治其未病呢?
走到这里,你就可以看到中国政治机制解决问题的标准路线——
最优先发展理念体系,有预见性的进行理论研究,为可以预见的纲领问题、社会契约问题、法律问题等等原则性问题,做好理论的准备,以免事发突然,无法可依。
这往往发展成一种“吹风”的政策工具和“领会精神”的特殊适应。秋风起于青萍之末,达人闻弦歌而知雅意。上面做了什么理论上的进一步阐发,往往可以暗示出上面看到了某什么身处下层所看不到的具体问题。之所以要提前说这个,其实是为了让具体执行者在造成或面对问题之前就得到足够的引导。
如果这种提前建设因为种种原因——比如某种根植在思想深处的政治正确的妨碍——没能覆盖到现实的困境,那么如果时间允许,最优先展开内部大讨论,看看能不能在事到临头议论出一个公议的结果来。
但是很遗憾,这么美好的事情往往没有机会发生——因为允许公议,往往会造成公开的分裂,更不用说旷日持久,时效性很差。所以这一步只是理论上存在,实际上往往被跳过。
再下一条防线,就是依赖某些下级组织成员主动用自己的政治资本担保,去大胆尝试解决方案。
但这是一条苟利国家生死以,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大冒险事,要看组织里有没有这个运气,有这种舍生忘死的人。
这类人也不是没有负面性——ta们往往因为有了必死的觉悟,而造成理性能力的损失,变得超出寻常的执拗、刚硬和擅专。
譬如海瑞和袁崇焕故事。
再下一条防线,就是由领袖自己用雄厚的政治资本担保,尝试解决方案。
如果是一家独资企业,则基于私有财产的无限自由使用权,企业的所有者理论上拥有无穷尽的政治资本来买单。办错了,反正是亏我的,所以我说了算。
封建王朝的基本理论逻辑也一样——整个天下都是皇帝/国王的私有物,由此赋予领袖无穷的政治资本。因此理论上这最后的防线无穷坚固。
可惜这只是理论,无论怎么去宣扬,领袖的政治资本仍然是有限的——甚至在很多情况下非常薄弱,经不起多少折损。
所以,开国之君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因为开创国家的不世之功,开国之君往往有一份非常丰厚、却又过期作废无法遗传的资本。
这就使得开国之君们常常会挥霍性的使用这份资本来解决理论没准备的、没有忠诚下属愿意或足以分担的具体问题。
这个南北榜案,就是一个活例证——
首先说为什么这并不应该解读为“南方阴谋遭遇挫败”。
明代科举采用糊名制,阅卷考官根本不知道考生的名字、籍贯。要说作弊,一般都是提前在卷子里使用约定好的词句组合。但参加考试的人甚多,常用组合很难避免误判,所以这类组合必须要足够冷僻、特别。兼之考题本身却又往往是秘密封存,到考试时候才发布。那意味着这个特定写法还要有万能适应性,什么题目都能用。这种万用的冷僻句子,显然会是文章里的猪油渣,明显降低试卷表现。
于是即使有用这办法作弊的,也只能是非常零星、而且位列中后班的位置。如果搞到状元都是这种猪油渣卷,卷子上留下的疑点会极其容易被人揭发。
那五十几个考生可全是细皮嫩肉,叫到小黑屋恐怕一个也跑不了。
扰乱国家取士大典,是足以夷三族的重罪。贪婪到这一步,人就已经是智力障碍了,怎么可能还居然可以当上主考官?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如此极端的结果,几乎不可能是技术操作的结果。
这五十个人就是双盲测试选出来的。
程序你老朱看过,主考官人选是你老朱选的,结果是如此,我们也很遗憾,但是结果就是如此。
这不是什么学术水准之争,或者什么“南北势力集团之争”。
如果真的是南北势力集团之争,南方根本就是早已大获全胜,根本没有必要吃得这么干净,完全可以妥协——取中了你,你也是我的门生,你也必须适应南方人主导的政治生态,还怕同化不了你不成?
坏就坏在这的确是完全合法的程序的有效结果。
你自己要特擢,麻烦你自己说是你自己要特别拔擢。恩出于上,我没意见。
结果你在干嘛?
你明明可以这么做,你却要强压我认罪。
我何罪之有?
如果完全合规的正当操作,出来的结果你不满意,就足以断言是操作者徇私枉法,那么朱元璋啊朱元璋,我看这大明天下恐怕还不如胡人有百年之运!
所以,于公于私,这都不是局部利益问题,而是动摇基本伦理的原则问题。
原则问题,一步都没得退。
站在朱元璋这边考虑。
其实ta并不是没有别的途径解决问题。
ta可以认可当前的考试结果,然后特别增设北方分科——转门选拔北方下级事务官员的特别考试。
只需要拿出“南人不通北事,需要北方出身的具体事务官协助处理北方事务”以及“吸引文人移居落户北方”的说法来,开一科有时限的、针对北方考生的特殊的加考。取中者规定要先担任多几年代职、副职、候选才能升正职,并且只延续个五次十次。而正榜一如既往,不分南北。
他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朱元璋却没有。
他很可能将这个问题看成了另一个原则问题——皇权是不是在组织原则之下?
是不是皇权要受到皇权自身的限制?
规矩是我定的,人是我挑的,结果我不满意,我是不是必须要忍了、认了?
这个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因为如果这个原则成立,皇帝自己的实际权力不可避免要受到压缩。
因为那意味着只要对方通过种种手段翻出个xx是我以前说过的话,我于是不可以如何如何、必须如何如何,那么我等于给予了对方一种限定皇权的合法手段。
这种“我到底说过了什么”和“我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的争论,皇帝很可能是争不赢整个文臣集团的。
这个,老朱在当和尚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文人们有这个本事了。
如果我老朱都挣不脱,那么以后的小朱小小朱们岂不更是奈之若何?
两边碰上了,没有足够幸运到有足够的政治智慧和思想突破来解决这个问题。
而又正碰上了这位领袖有大量眼看要作废的政治资本存量。
于是老朱懒得多想了,直接刷了一堆自己没用完的兑换券,买了一堆人头。
一年之后,朱元璋就去世了。
那几个主考官如果看过这个答案,可能有不同的结局。
总有人断言南北文风好分。
来,你们分一个我看看:
说“南北文风差异巨大,一眼可知”的。
你知道每年中榜文章是要编辑成册天下传抄的吗?《高考满分作文》你是没见过,还是不会学?今天考试的每一种技巧中国人都学了一千多年了,不要一拍脑袋就“南北文风差别巨大”。
文风差异大那是散文,制文文风差异大才有鬼了。
先了解一下什么叫制文。
八股取士用制文,意思就是为起草撰写公文准备人才。各地政府的公告和政策文件拿出来,去掉落款和关键地名,你分一下“南北文风”看看?
刘三吾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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