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利华中国区副总裁曾锡文称梦龙事件是「无妄之灾」,对此你如何评价?

我赞成你在知道了这些信息之后出于你自己的自由选择不再吃梦龙,这没什么好劝的。

但是我不赞成把“中国版要和非国外版的最高规格保持一样”视为一种需要所有厂商都必须遵守的所谓商业道德。

世界上从来没有过这么一种“全球版本都要一样”的“商业伦理”存在。

按照这个“中国版要和美国版一样”的要求,日本版为啥不要和美国版一样?赤道几内亚版要不要和美国版规格一样?中国版是不是也要和卢旺达版一样?

否则,哪一版跟哪一版不一样,岂不都要造成“歧视某一方国民”的问题,甚至可以因为不一样的点不一致,会产生你“同时歧视双方国民”的问题。

还是说主张者其实只是要自己不被“歧视”,但是却并不介意自己“歧视”一下别人,或者别人“歧视”别人?

如果是这样,你这个就只能叫“特殊诉求”,不叫做道德准则了。

提诉求那就提诉求,这没什么,但不要以“不满足这种诉求就是对方有道德问题”的方式来提。

你自己不经营企业、没经营过企业、没任何参与国际竞争的经验、甚至也没这个打算就主张这种自称“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道德”,岂不是太轻松了吗。

你确信中国的企业在美国卖的版本就和国内的版本什么东西的成分就都和国内一样?

你觉得川菜馆们在美国的火锅里的红油的成分规格就和在成都的一样?是不是美国人要跳起来游行一轮——“抗议歧视我们,我们要吃四川本地青花椒”?

那要不要同时要求小米、传音卖到非洲的手机和国内的配置保持一样?否则是不是也是“歧视非洲人”?确信“不歧视非洲人”的型号在非洲能卖得过“歧视非洲人”的其它竞争者的产品吗?

其实我不反对有这个强烈需求的人们去推动国家立法,去建立一条“任何产品不得在规格、成分上低于其非中国版本的规格”的“反商业歧视法”。

但是你们仔细想想这会造成一个什么样的实际结果?

净结果只会是所有大陆品牌和国外版有两个完全不一样的品牌名、型号名。然后所有的淘宝商店里多一句店主自己加的话“出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这其实就是xxx型号的国内版”。

然后该怎么卖,还是会怎么卖。只是多出的“子品牌宣传费用”成本要另外摊在所有的商品身上。

这样批评者们就没得话说了。

但是恐怕每一个消费者都要骂不绝口。

这种“国内版不如海外版规格高”的套路,其实不过是一种廉价的,而且最终其实是伤害自己的综合利益的赚流量的手段而已。

作为个人口味喜好,你可以自己随便选择——比如你完全可以选八喜、伊利。

但是不要把这个级别的事情就提升到“民族自尊”、“种族平等”的层面。

因为泛政治化是有成本的,纵容和支持泛政治化也是有成本的,你必须要在某处划下一根线,停止前进。

要知道,最后真正决定胜负的,不是谁泛政治化的技巧有多高、旗号有多艳丽,而是看谁成本更低。

如果你的立场真的是爱国胜过爱自己的流量收益、情绪收益,请永远记住从中国的全局收益看待问题。

爱需要的根本不是感动,而是理智和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