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人值得利用吗?
什么叫利用?利用跟合作有什么区别?
合作是在对方有主动意愿下达成的关系,利用则是故意超出对方的主观意愿达成的关系。
我本来就知道这件事的风险和收益,彼此商量好了一起做这件事,这不叫你利用我。
我并没有意愿要做这件事,但是你借着某种我的弱点(比如不知情或者无法反抗)违背或者超出我的意愿来行事,这就叫利用。利用对于没有意志可言的物质、自然规律是无罪的。比如利用阳光,利用潮汐、利用光电转换效应。
但是利用加之于人类,则是将人类降格为一件没有意志的工具,是将人视为一块石头、一根木头、一把锤子。
所谓的“老实人”为什么总是和“被利用”联系在一起?因为“老实人”就是指“其意愿可被忽略的人”,指如同吸尘器、手电钻一样可以被完全预料的人,指一种“类物之人”。
这是对人的位格的侮辱,自然也是一种伦理上的罪行。
这种事,将来不会有好下场的。
不存在谁值不值得利用、好不好利用的问题,而是人不能利用人,利用就是犯罪,其收益就是犯罪的收益。
是以恶为业。
以恶为业,赚到的钱抵偿不了以恶为业带来的深刻诅咒——防不住其他恶的觊觎、必定扭曲子女的人格、必定扭曲自己的人格进而与一切他人的关系。其中任何一条都能深刻的污染和毁灭你可能的幸福感。
赚到的哪里是钱,其实是祸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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