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怎么理解?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伦理学上的一个标杆性的典范。

因为它提供了意识形态无关化的实践方法。

这是伦理问题的最硬核(hardcore)的部分。

伦理学研究里对初始假设有非常强的依赖,它对某个命题做出指导的时候往往要强烈的依赖于前置的共识。

比如首先要假定你是个儒生,然后一切都基于这个前提已经成立来往下探讨。

既然儒生身份的人必须接受的绑定在定义中的若干原则,那么自然就可以基于这些原则对你遇到什么事情应该怎么做给出有效的分析和指导。

而这种指导存在两个致命的问题——

首先,它当然的对非儒生无效;

第二,它将随着人抛下儒巾而失效。

于是你既无法依据它来对非儒生们的行为做出判定,甚至也不能真正指望它可靠的约束儒生们自己。

因为你会发现那只会导致ta们的投机化——在自认儒生可以对对方正义天诛的时候ta们就大呼至圣先师,在自认儒生就要受人责备的时候就果断打倒孔家店。

因此,任何一种严肃的伦理体系,都必定要回答一个问题——你如何为并不认同你的价值体系的人的行为提供对方愿意听从并且确实可以服从的指引。如果你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成就,那么这注定只是二流学说罢了。

这种指引难在何处?

难在两点。

第一,说服这部分人,只能依赖ta们自己也认同的基本事实和基本逻辑,而不能混入任何你在这之上的推论。无论哪个推论是多么可靠,只要它是推论,而非直接诉诸人类直觉,它都不能被纳入这部分核心内容,也不会产生作用。

第二,不在你的价值体系中的人,不会愿意、也没有可能先去付出正确理解的成本,再来依言照办。所以你必须极尽可能的消灭理解成本和翻译成本。

举个例子,你说“大道曰仁,小道曰恕”,你的意思是仁比恕更重要,做人要仁慈。

对方摸摸鼻子“What is that?”

你来句这必须先给你说说中国历史,话说混沌初开,三皇五帝……

那就马上全剧终了,the end of conversation.

而这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中的道理直接诉诸于人类的同情本能,而又对于任何文化、任何意识形态的人来说都没有任何理解困难。

而它所消除的无谓痛苦、所避免的无明的仇怨,真的是无量的功德。

但是,即便如此,这话却有一个需要注意的衍生问题。

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存在一种形式对称的变体——“己所欲,可施于人”,

因为一切的“己所不欲”,都可以逻辑合法的转换为一种经过反义的己所欲。

举个例子,“我不愿吃亏”,可以轻易的转换为“我愿不吃亏”。

“我不愿在受指控时没有机会辩解”,似乎可以转换为“我希望在受指控时有机会辩解”。

因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极其容易被人实践成“己所欲,则施于人”。费劲吧啦施于人之后对方如果不领情,对方就是大坏蛋。

要是对方不但不领情,还不认账,甚至还进一步的指责你侵犯了自由,那简直是罪不可恕。

是吗?

你过敏,不能吃花生。张三自己却很爱吃花生。为了给你庆祝生日,张三亲自在自己庭院里种了棵花生,日夜照顾,心血浇灌,恰恰好赶在你生日当天收获。

你肯定没吃过刚刚收出来的花生是什么味道,张三自己也不知道。他就等着这一刻与你共同分享。

“诶,你怎么不吃啊?”

你想不想被摆在这个位置上,眼睁睁的看着张三的眼神从期盼、到迷惑、到不解、到猜忌、到伤心、到愤恨?

你不愿意吧?

这到底是你的错,还是张三的错?

那话怎么说来着?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