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重组家庭时,父母需要给孩子做什么心理建设?
这个问题的根子很远,远在没有离婚之前。
现代的父母们、恋人们,有一种悄没声的狂妄自大,就是胆敢理所当然的自认为自己有爱,敢于把自己现在在做的事情认定为毫无疑问的爱的表现。
而且极其轻易的做“永远”的保证。
最经典的一种,就是喜欢说“爸爸/妈妈/我永远爱你”。
说了这话,而且挂在嘴边,这个时候能不愁怎么做“心理建设”吗?
所谓“做心理建设”,本质上不就是“如何圆场”的意思吗?
圆为什么原来的永远的承诺会失效,为什么父母间承诺的失效不意味着亲子之间的承诺失效,圆爱到底是什么,圆为什么爱我却不能按照我的意愿不另娶/嫁……
你将很难圆得回来,因为一开始你就的确只不过是无知而无畏,敢于盗用爱的名义罢了。
你现在已经知道你之前是错的了,你已经知道之前对子女所做的爱的承诺是基于一个对于爱的极为傲慢而粗陋的定义了,你却不敢跟ta们实话实说。
用奇妙的“心理建设”来解决问题,如果可行的话,世界上还会有爱这个概念存在吗?应该只剩下心理建设大全了吧?
你首先应该做的,是老老实实的承认自己并不懂爱是什么,只是空有一腔爱欲。
你只是有永远对ta好的欲望,但你不清楚这个欲望何时会不受你控制的消失,而且你也不知道这种欲望经过你头脑简单、思虑不周、能力有限的实施,是否能真的对ta有益。
这才是实情,没有一分一毫的贬低你,也没有一分一毫的sugar coating。
这就是实情。
你是父母,深爱你的子女,你对ta的爱实情也是如此。
你是爱人,深爱对方,你觉得恨不得能把心掏出来送给对方当卤煮,你对对方的爱的实情也不过就是如此。
你没有资格“承诺永远”。你只能希望可以做到永远。
你没有资格自称对人好,你只能希望你所做的对人不是全然的损失,多少有所帮助。
你首先需要承认你之前的狂妄,要忏悔自己的无知和傲慢、你无意识的——甚至是自欺欺人的、因而本质是明知故犯的欺骗。
你要重新表述你打算为对方所做的,给对方最坏的、但是却是确实的、人可以行的消息。
对方会受到重击、会失望、会痛苦,但是到最后,对方至少可以踏实。
那种靠甜蜜诱人的狂言大语编织出来的朝不保夕、游移不定的“幸福感”、“安全感”,原本就让人每天都要用自欺欺人来送服,何况你现在已经毋庸置疑的撕破了呢?
还能指望用“心理建设”继续让对方继续相信你“永远爱”“不会变”吗?
你没感受到这逻辑上是荒谬的吗?
实际上,爱只有一种可行的做法,就是深明人的局限和笨拙,只说盼望、只说努力,永远不说那该死的、虚假的、人根本没有能力做出的“承诺”。
“承诺”了就可以得到这个得到那个,但是你有什么资格“承诺”?那些没有“承诺”就“没有安全感”的人,本来就还是饥不择食的小孩子而已,你甚至都不应该视其为可以选择的选项。
但是你贪了,你选了,你“承诺”了,然后你的“信用”垮台了。
然后你打算用帮目击证人“做好心理建设”,重新竖起已经垮台的谎言,你想想,现实吗?
爱不是去承诺什么永远、一定、保证。
爱是自知不能,尽力而为;
爱是帮助对方不必依赖于自己的“永远”、“一定”和“保证”。
我不能保证我永远存在或者好意长存,所以我要帮助你无惧于我可能不再存在或好意不存的影响。
爱一个人,不是要去让这人相信你会永远爱ta,而是要让这人不再害怕你会不爱ta。
想清楚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做到后一条的人,会顺便获得前一条。
只做前一条,甚至想避免后一条的人,连前一条也是假的。
需要“心理建设”的不是对方,而是你这孽障。
如果你一开始就是在这个基础认识和实践之上建立的关系,首先你会发现那牢固、正面得多,因此不容易出现难以挽回的问题。
其次,即使出现了问题,到了这个问题所问的的关头,子女也并不需要多少“心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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