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时候,有人在离职原因上写“胃不好、消化不了领导画的饼”,该如何处理?

这个不存在处理。

在其他公司来做入职背景调查的时候,如实告知离职原因即可。

在大多数语境下,处理意味着要改变既定流程或者既定原则,来个“特事特办”。

所以,不改变任何既定流程和既定原则而产生的结果,可以被认为是“无处理”的“本来的结果”。

于是这就产生了一个基本教训——如果你发现一件事,沿着对方/社会普遍的既定流程和既定原则运转下去就会产生对你不利的结果,那么你就不要干。

明知故犯的干这种事,就是经典的愚蠢行为。

因为对方不需要做任何特殊的操作、改变任何的原则甚至习惯,就能对你自动的造成惩罚性的伤害,其成本是极低的,甚至可以说,要避免对你造成惩罚,还得临时专门改掉原有的生产线,反而要付出更多成本

往这种机制上撞,是愚蠢的一种经典的表现。

无论你打算实现什么目的,不管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是公义的还是私义的,甚至是不义的,“不能用愚蠢的方式”都是一个很显然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