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有没有度?那个度是什么?

诚实到底是什么?

诚实是一种会导致别人的“诚实”评价的行为模式

这看似一句废话,但其实完全不是。

因为你不从这个角度思考问题,你很容易堕入类似“诚实就是说心里话”、“诚实就是说真话”这类抽象的原则中去。

抽象不是问题,

这些话根本没有可操作性,说了等于没说。

什么叫心里话?

你以为你爱ta是心里话,那么你恨ta就不是心里话?你相信ta是心里话,你怀疑ta就不是心里话?

自以为了解自己的心,你知道这有多傲慢吗?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要花那么大的价钱请心理咨询师来分析自己到底在想什么?

或者,你强烈“觉得”的,就是“真”的?

你强烈的觉得你应该减肥,你减了几斤?你强烈的觉得你要好好学习,你考了几分?你强烈的觉得该睡了,你不还是在熬夜看这个答案?

什么叫“真话”?只要不觉得是假话,就一定是真话吗?

你对ta解释了十年你为什么不能接受那种不尊重,ta永远一脸茫然加不耐烦的说“你说的什么我完全听不懂,太累了明天再说吧”——ta是真的愚蠢到完全听不懂,还是因为不想听懂,没有听,所以听不懂?

说“这个太理想了,我不可能做到”——是真的因为能力不足所以没做到,还是因为不想做、没做,于是没有做到,于是才做不到?

这些是真话,还是假话?

“我没有坏心思”,这是真话,还是假话?

那种“诚实就是讲真话”的方法论,必须要你自己能分辨什么是真话才能实行得了吧?

但你哪来这个能力?

——凡建立在这两个前提之上的所谓诚实的实践,从根上就是傲慢、虚伪和从根本上不诚实的。

因为它连诚实的承认自己没这能力都做不到。

主张一个根本实践不了方法,诚实吗?

所以,你必须要循另一种方法论来指导诚实的实践,那就是“诚实是会导致他人评价诚实的一种行为模式”。

你要去研究人们会把什么样的行为模式认可为诚实的,找到它们的共性,从这里去反向得出诚实的实践层面上的含义,而不能简单的通过抽象原则来确认什么是诚实。

所以开篇那句不是废话。

诚实是有规矩的,搞清楚这些规矩,并且按规矩行事,你才有实践意义上诚实的可能性。

问题来了,如果我根本不知道真相是什么,那么诚实意味着什么?

“诚实”在实践意义上是一种“事实保险业务”。

当你向人发出一项见证,你本质上是开发了一项专项保险业务。你就是承保人,你在向投保人保证某个陈述是事实。投保人在就这项服务向你支付好意、信用作为报酬,以此换取一种保险服务——如果该事项未发生风险,这份好意则作为费用由你获得;而风险一旦发生,你要负责兑付约定赔偿。

在实践意义上讲,“诚实”是指承保人充分向投保人履行其事实保险业务的承诺责任的状态。

你一但意识到这一点,就能看到它存在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保险事项要界定清晰。

你在提供的保障服务的内容——也就是你在向人担保其真实性的事实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个保险合同向你担保你可以活到70岁,这一描述是非常清晰的。

保险合同向你担保你在八十岁之前不得大病,它对大病做了精确定义,直接把清单都列给你。

你在向人担保“我爱你”,“爱”是什么?

你在向人担保“我真的相信你”,什么是“相信”?

你在向人担保“某甲在背后说你的坏话”,什么叫“坏话”?

如果你这些界定不清晰,你注定会得到“不诚实”的评价,绝无任何悬念。

因为在没有爱来压制ta自己自保的恐惧的前提下,对方一定会按照偏向ta的利益而非偏向你的利益的定义来认定事实。而你若没有爱,你也肯定会无意识的按照对你自己有利的定义来理解。

你们的定义范围不是交叠而是分离的,判定犯规的裁判权却在对方手上。

你一定会被判定犯规。

举个例子——

当你对人担保“今天公园风很大”的时候,你的想法是旗子一天都没静止过,还不大吗?而对方的标准是ta听了你的介绍带来的风筝居然需要助跑才能升空,这风还算大吗?

你跟对方争执起风大不大这个话题,ta若对你无爱,ta就要采用能让ta的损失产生合法追索权的定义。而使用这一定义的结果,就是对方会判定你“不诚实”。

辩解无效。

你意识到了这“事实保险业务”行业有多大的专业门槛了吗?

那么要怎么解决界定问题呢?

1)从技术的角度,要保证描述清晰,不是看你的自我感觉,而是靠提供一种判定赔偿责任是否生效的工具。

你在描述“公园风很大“的时候,你就用错了表述的方法,你应该说“公园的旗子就没有静止的时候”。

不要说“ta病得很重”,而要说“ta已经进了重症监护室”。

不要说“这人很能打”,要说“这人目前战绩是九胜一平”。

不要说“这车质量不行”,要说“这车返修率比排行榜第二名高一倍”。

要说有准头的话。

你说没准头的话,那么就要以对方的自我理解为准,你最后一定会得到不诚实的评价。只有说有准头的话你才有可能不落入这个结局。

而“准头”的本质,是一种可供清晰界定是与否的鉴定工具。

2)战略性的讲,你要谨慎地避免向没有足够爱的对象提供这项服务

有爱的人会较少的按照ta自己的利益来对事情做定性。

ta如果也按你的利益来对事实做认定,而不是像无爱的人那样南辕北辙的各执一端,你们的判定标准就极有可能互相接近,甚至重合,导致同样的结论。

描述清晰一件事情是有成本的,成本还很高,而且最困难的是——这绝非你单方面努力就能迅速达成的,它几乎不可避免的要依靠长时间积累下来的人生阅历。

但好在在保证最后的结果正面的前提下,这个成本和对方对你的爱成反相关。

你开展“事实担保”业务的对象,越是有爱的人,你的成本越低,风险越小,收益越有保证。

换句话来说,你在准确描述事实上的水平不足,可以靠对对方爱的水平的敏感弥补。

第二,赔偿责任要明确,以便充分履行你的担保责任。

再强调一遍,诚实在本质上是一种“事实保险业务”。你并不需要保证你所担保的事项是绝对事实,你真正的责任,是在该担保事项发生风险后,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这就像保险公司并不能保证你不得癌症,它们对你的帮助,是在癌症万一发生时会提供一笔约定的保险金。

当你向某人为某件事情做见证时,你是在担保你所陈述的是一种事实,如果你不打算承担无限责任,那么你一定要界定清楚如果对方发现这不是事实时你会付出的补偿是什么,以便对方提前评估你这见证的保险度。

你要分清楚你所做的事:

1)你告知了对方一定的信息。

2)你对这信息的真实性做了一定的担保。

诚实具体来说意味着什么?

并非这信息一定正确——这你是保证不了的,而是“若它不正确,你承诺按照你的声言补偿对方”。

同样,如果你是一名投保人,你要永远仔仔细细的认清楚“诚实”的真实含义,而不要有丝毫的误解和侥幸——并不是对方所言一定为实,而是对方有承担所言非实相应的责任。

同时我要提醒你把单纯的信息提示事实担保这两种行为分开。事实担保——也就是你可以谈论诚实与否的那些见证性的言论——是存在正式的声明责任的。

信息提示,是声明过不承担担保责任,或由社会契约默认无可追责的。

再说一遍——人是否诚信,并不体现在对方告诉你的东西一定会被验证上,而体现在对方告诉你的东西若被验证为否,对方是否承担自己声明的——注意,显然不能是你给对方定义的——责任上。

这是小孩子们在诚信问题上最容易犯的致命错误。

ta们自认为所有的人都有义务要告诉自己绝对真理,并且自认为有权在一切“不应验”时自由裁断对方“欺骗”的罪。

全然不考虑自己何德何能、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利对别人做这样单方面的残酷要求。

你凭着什么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坐在王座上,等着四方“臣子”向你进贡真理,不从者斩、不效者杀?

我建议你想明白点,爱不是人家理所当然欠你的债,别人对你没有任何当然的告知、担保义务

单纯告知你,你已经赚了,你至少知道了一种说法。

验证它的真假,是你的责任。

让它兑现成为你自己的福利,是你的责任。

对方如果承诺此事如果不符合事实,会赔偿给你十元,那么这已经好过什么也不承诺,而你根本没有资格嫌少。

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有欠你什么东西。

你更没有资格自说自话的在对方头上追加报复。

你唯一能指责对方不诚实的地方,不是对方所讲的话本身是否符合你自己找到的事实,而是按照对方给出的判定标准没有符合事实时,对方没有履行对方自己承诺的担保责任。

ta说“这要不是真的,赔你10块钱”,结果事后证明这果然不是真的,到这一步为止,ta在严格意义上仍然对你没有不诚实的罪,是ta没赔给你这10块钱,才构成不诚实。

为什么?

因为人从根本上就不能保证所言为实——“确保所言绝对非虚”是全知全能的神才能做到的神迹,人类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做到——任何把完美地做到这一点作为人类理所当然的义务的行为,从根本上就是暴虐的。

人若对你承诺了某种担保义务,那么人才能对自己所担保的真实性负承诺的有限责任。这份有限责任的多寡,其决定权必然在、也只能在担保者自己手中,而绝不可能任由ta自己以外的人随意去替ta决定。

家长们,你们仔仔细细地听清楚——这种行为是一种暴虐。

我再说一遍——当你发现你的子女所说的不符合你所认定的事实、不符合你所认定的真理——即所谓“不正确”——你就断言你的子女“不诚实”,你是在犯下一种暴虐罪行。

你在要求子女扮演神才能扮演的角色,履行神才能履行的责任,并为ta们不是神而惩罚ta们。

如果你这样做,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平和正义可言,你只是找了个借口在无穷无尽的折磨人取乐而已。

因为你本质上是在要求子女举起泰山,然后很“公平”的因为ta们举不起来而判ta们道德罪,更加折磨。

你必定终身失望而至于绝望,你的子女必定恨你而且觉察你的虚伪——因为你自己根本达不到你自己生成的诚实标准。

而更可悲的是,你的子女在反抗、谴责和报复你的同时,会不知不觉同样继承这样愚蠢而残暴的所谓“诚实“理念,拿去苛求——不错,实实在在地去苛求——ta自己和别人。

ta苛求自己,为自己讲的每一句话并非真理而认为自己道德败坏,无可救药,沉浸在无限的阿鼻地狱里哀嚎。

ta又同时苛求别人,为别人讲的每一句不符合ta所认定的真理的话而认定别人道德败坏、理应天诛。

当ta发现这个世界似乎并没有如ta所设想的那样天经地义、响应如神的在别人身上降下ta所认定的“欺骗”的“惩罚”时,ta将继承你的毒瘾,又气又恨,怨毒攻心,咒骂世道,诅咒ta人。

全然不顾是ta自己在妄图将一个残酷暴虐的法则强加在所有人身上

讲得正确,理所当然,被ta们视为“做人的基本义务”。讲得不对——哪怕仅仅是ta们自认为不对——那就是“不诚实”,理当人人得而诛之。

如此巨大的风险,ta们没有一丝一毫补偿的自觉,纯然觉得是别人的义务。

上一个对ta们心软的人,因为讲话不够“正确”,被ta们判了“不诚实”的罪活活的咒杀了。

ta们觉得很“公平”。为什么?

因为ta们在你这里受过这样的折磨,别人就该在ta们这里受同样的折磨,这就是ta们所谓的“公平”。

爹妈如何凌虐了ta们,ta们就自动认定自己有权如何凌虐别人,因为据爹妈介绍,这是“天经地义”的。

你们觉得别人看不见上一个受害人的惨状吗?你们觉得你们自己的子女要咒杀几个“不诚实”的人来教会ta身边所有的人不再ta这里冒任何险?

谁会跟ta们讨论这是不是天经地义、宇宙公理?

有多少人会直接将ta们视为“绝不可交谈”的信息贱民,直接驱逐?

你教ta这种残暴的诚实观,就等于给ta安排这样悲惨的命运。

你以前是不知道的,现在我已经一字一句的告诉你了,你已经知道了。

你要是知道了,你还不改,你凭什么资格对你的子女说这个“爱”字?

是你的观念不受挑战重要,还是你子女的命运重要?

说完爹妈说你自己。

为什么你要抛弃那个“大众的”、“流行的”“诚实”暴虐的诚实概念,转而秉持这个看似“低标”的诚实概念?

1)最现实的一点,你不改,将没有人告诉你义务以外的信息。

说对理所当然,说错罪该万死,谁活腻了肯跟你玩这种游戏?什么都不跟你说,什么也不多解释,自然也没有“不诚实”的罪名落在自己头上。

人家没有义务告诉你任何ta没有义务告诉你的东西,等你去投诉了,你才知道人家有义务要告诉你的东西其实是多么的少。

少到几乎没有。

连你自己的葬礼,你都会是在追悼会上才知道。

2)所谓“大众”其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我们村”的代称——每个人都以为自己这个村就是人类模范村,全世界肯定都跟本村一样而已。

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概念都存在着两个版本——一个幼年版,一个成年版。

幼年版的概念,是人在幼儿期间所接收到的一个简化版本,它非常的简单粗暴,好处是“分明”,坏处是其实只能适用于人为控制的极其特化的环境——一个类似幼儿园、学校一样的环境。

而成年版内容要比幼年版复杂得多,“含糊”得多,好处是它是真正适用于“旷野”的——它能真正有效的帮助你在丛林般的市场和社会现实里幸存和壮大。

而人类的社会结构几乎永远是这样——大部分的人,一生都被困在幼年版的认知之中,满足于自己是“主流”的安全感,但实际上ta们很少真正直接面对丛林和旷野。ta们是靠着别人提供的领导和管理服务,才使得自己脆弱不堪的价值观也能维持基本的生存。

但巧妙的是——ta们确实在数量上是多数——尤其是如果按照年龄阶段来划分,ta们在三十岁以下的青少年里面绝对是大多数。

只是在三十岁以后,因为不得不至少负担起自己家庭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不得不单独面对丛林和旷野,才会被逼得不得不面对真正的法则,才有更多的人被现实活活的叫醒,去认识到成年版的存在。

这使得怀抱着幼年版概念的人,就总是可以理直气壮的认为“我相信的这个是主流/标准/常态”,因为ta们确实从古到今都是多数

但是不要忘记,从古到今,不幸福的也是大多数、受制于人的也是大多数

此大多数与彼大多数,难道不也正是同一个大多数吗?

所以,在谈论伦理的时候,你事实上根本不能将“大部分人都和我的看法一样”认定为“我的看法是对的”的充分依据。

因为恰恰是这一样的看法,才导致了一样的痛苦。

你要问的就是可以脱离大多数的命运的另一条路,而一旦这条路出现,你却又立刻要以这与大多数人的看法不同而宣判它是荒谬的。

什么叫抱薪救火、缘木求鱼?

这个暴虐版的诚实概念,的确是大多数人的通行观念,但恰恰是这个观念导致了人苦闷到要来问这个问题,也恰恰是这个版本导致了逻辑上根本没有可用的答案。

你要抱着它不放,你就不必再问,问也无用。

你等于在问“如何用负数相加得到100”,徒劳无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