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的意义何在,如果抽到自己不认同的观点,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怎么办,还是辩论的题目本就没有标准答案?

如果是健康的——尽管这种健康很难得——辩论可以很有效的帮助观众获得最全面的正反面观点,以便形成最健壮的结论。

这跟法庭上控辩双方的辩论一样,都是各分一个立场,各尽所能的攻防,以求借助这个攻防过程最大限度的揭示全部的信息。

最好的判断,总是基于更完整的信息作出的判断。

所以,最终并不是甲方辩赢了乙方,而是甲乙双方加上观众/陪审团、裁判/法官,一起合作胜过了基于片面的认知而生成的偏见。

但这种胜利有前提——控辩双方都只能基于事实去做论述,并且陪审团/法官/裁判要有极强的对抗情绪操纵的自觉。

如果控辩双方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生造不存在的证据和依据,或者试图使用种种绕过判断者的理智、诉诸判断者的情绪的手法而获得了成功,则原本所有人团结一致战胜偏见的胜利,就会变成裁判被人欺骗、蒙蔽和操纵而形成的因傲慢与恐惧而来的失败。

换句话说,辩论要有意义,前提是控辩双方守伦理,而裁判胜过操纵。

也就是需要三方的神性都胜过兽性,否则就只不过是一场欺诈游戏罢了。

沦为欺诈游戏的辩论,我们就不讨论它了,纯属浪费时间制造的罪恶——这问题的存在,意味着你要参与一场辩论,无论是作为正反方之一,还是作为观众和裁判,你都要提前观察各个参与方有没有这个自觉和操守。

都既有这自觉的认知,又有持戒的操守,这种辩论——无论其是否采取严谨的比赛形式——才值得你花费时间。去参与它才不构成共谋犯罪(sin)而构成一种功德。

如果没有,你要想避免卷入赌博和聚众吸毒一样回避它。别说在里面扮演角色,就是旁听,知情都是自我耽误。

更不要提去羡慕和“赞赏”这里面的撒谎和操纵观众的技巧了。

那些技能学会了、擅长了、有“自信”了,只会让人误以为自己可以自由扭曲事实,可以靠伪证和操纵“搞定事情”。

其人必会用这些“技术”,最终也必卷入巨大的灾难。到最后,ta会发现世界的主人不是ta,世界并不会无限配合ta的三寸不烂之舌。世界一翻脸,ta会死无葬身之地。

现在假设这不是问题,你的确在参与这种最大化解释真理的可能性的三方合作,那么被分配到某个你不认同的辩护方,对你并不是坏事。

当你必须要为某事辩护时,你有机会被强制性的跳出信息茧房,被迫去认真检视对你所不喜欢的立场有利的证据。

这本身是一个很好的教育机会,你真站进去了,对你必定大有好处。

绝对不要因为所谓的“言行一致”之类蠢念被牵绊——那只不过是想要借着执着某种立场来尝试自我定义的幼稚行为,这种自我定义的破产和幻灭是走上了这条路的人的必经的一关,越早捅破越好。

捅破得越晚,越容易造成严重的抑郁症,反而倒霉。

被分配到“自己不认同”的辩题立场,几乎可以算是上帝在给你机会自救,不但不要纠结什么“立场一致”,反而应该抓住机会好好的攻一攻自己原有的认知。

如果这使得你原有的执着有所改变,那绝不是“损失”,反而是收获和成长——因为你在这个年纪的这些执着,虽然“坚定”“纯粹”,实际上客观上只是慌张、解决而偏执的。

因此你才会对所谓的“不认同”敏感和防备,但使得你敏感和防备的,是好不容易借着你青春期的惶恐抓住了你、一心想要独占你、绝不想要你逃脱的一些化了妆的东西。

它们绝不是你所以为的那种天使。

当你自己去参与辩论,你始终要记住这话:

你的职责,是把所有的argument以最准确全面的方式呈现出来。不是你自己所在的这一边被判“胜利”你叫“赢了”,而是观众因此而获得了最全的资讯,你就赢了

你不是要赢得裁判的赞同,不是要赢得对手的窘迫,也不是赢得观众的崇拜,你是要赢得所有人对你带来新知的【感激】。

而且,直白的告诉你,如果你真的明白这些话是什么意思,你反而容易赢。

观众和裁判不是蠢蛋,走这条路的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根本不是那些自认为“才华横溢”、可以把观众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人可以比的。

ta们输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输的。

真正的辩论,发生在客户和上司面前,不是发生在这种所谓的“辩论赛”场上。

当你长期遵行这条道路,而且为人熟知,当你说出“我反对”的时候,理由都不必说,基本对手已经输了。

客户、观众和上司相信的不是你的“才华”,而是你的公平、完备和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