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就摆(玩就玩),我没有浪费生命,做自己喜欢的事而已”该如何反驳如上的观点呢?

浪费生命有三个定义。

一个是没有改善和延长生命自身。

一个是没有留下足供自己咀嚼、回味、探索的回忆。

一个是没有留下可供ta人运用的贡献和遗产。

如果你做了一件事,这三种收益都没有产生,那么这段生命就是浪费了。

生命是否浪费,和你过得是否快乐没啥具体的关系。但你如果能理解“生命没有被浪费”所蕴含的巨大的幸福,你会发现这种幸福能对抗几乎所有的不幸和痛苦,以至于你客观上会比较快乐。

如果你可以用“玩”的形式达成这三种价值——哪怕其中之一——那么“玩“这个形式本身就没有什么可被诟病的,旁人也无从诟病起。

事实上,你可以把整个人生理解为积累这三种得分的真实的游戏。

它本身要比吃鸡和原神好玩得多。

真正能戒除游戏瘾和网瘾的关键,其实就是认识和参与这个元游戏。学会了且深入了后者,就会觉得前者品质过于低劣,不是很值得你的时间了。

至于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话其实主要是基于“做自己喜欢的事就会开心”这样一个假设。

问题是,这个假设真的可靠吗?

1)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压力是很大的。你很喜欢嘛,那你应该好好做,而且应该做得好才对。结果你喜欢的事你都没好好做,做得也不好,别的事要怎么办?

超级喜欢打游戏,游戏打来打去中下游而已。

超级喜欢看漫画,漫画看了到底说了些啥都记不太清。

喜欢如果不能导致专精,很快会带来巨大的沮丧感甚至绝望感,轻而易举的指向“我一无是处,一事无成”。

而一旦有了“专精”的要求,就会要求你钻研、要求你学习、要求你练习、要求你较真、要求你技术全面,要求你不断诚实的承认自己的缺陷和短板。——这不就又回到了“厌学”的老路上了吗?

难处就在这了——如果你没有把不喜欢的东西玩好的能力,你喜欢的东西也就要省着玩。因为一旦放开了玩,遇到这个阶段容易把自己喜欢玩的东西玩毁(ruin)了。

回头喜欢一样玩一样,玩一样毁一样,更加悲催。

2)最能带来开心的,恰恰是把自己明知必要但不喜欢做的事做成了。

这个你做上几次就知道了。一些你超级不喜欢做的事,形格势禁不得不做,于是捏着鼻子做了,结果一下还做得很好,很有感觉,做出的成果还挺漂亮。

这个感受要比“玩喜欢玩的东西”快乐得多。

让你害怕的东西也不过如此,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呢?

它给你带来强烈的自由和解放,会突然让你觉得天下无事不可为。

世界都变大了。

所以,会玩的秘诀恰恰在于时不时要玩一下自己不喜欢玩的东西。

只玩自己喜欢玩的东西,并不是正确的策略。